我是恒大华府的一名业主,关于南充鑫全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华府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在南充顺庆区恒大华府作为前期物业,我有一些疑问请几个部门领导解惑一下: 1. 南充鑫全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房屋时,作为开发商,其销售时承诺免5年物业费,后因恒大总公司抽取资金产生的经济纠纷,该项目成为了地方政府的“保交楼”项目。请问南充鑫全置业有限公司卖房时承诺的免5年物业费是否真实有效还是虚假宣传?如承诺的无效,那鑫全置业与金碧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否有效?总不可能金碧物业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即只承认开发商对其有利的聘用其为恒大华府的前期物业,不履约开发商卖房时做出的承诺? 2. 截止2025年7月6日,业主均未收到开发商、政府保交楼项目工作组的任何形式的通知(含电话、短信等),且该楼盘至今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物业称“这是保交楼项目,可以不取得这3个证照,特事特办。问题楼盘能给业主交房就算不错了,业主不应该要求有那么多。”,请问“保交楼”就连房屋的基本质量安全都可以不要了?那修个豆腐渣就可以交付给业主,出了问题谁负责,是谁规定的保交楼就不需要通过竣工验收,房屋就能交付给业主,如有这方面的依据,请将依据回复给我?南充市政府出的本地文件,或者保交楼项目组成员全体签字画押的文件,本人都认可。 3. 按照《前期物业协议》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四项明确载明“乙方交纳费用起始时间:自收楼通知书载明的交楼之日次日起开始计收。若业主提前收楼,则从实际收楼之日次日起开始计收。办理收楼手续时一次性交纳6个月物业服务费”。截止2025年7月6日,业主均未收到开发商、政府保交楼项目工作组的任何形式的通知(含电话、短信等),更别说收楼通知书,只有金碧物业工作人员单方面,在未取得房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给业主发了一个信息说可以接房,但房屋原本为精装房,房内装修质量与样本间和装修合同严重不符,室内装修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卫浴房间墙砖空鼓爆砖问题,直至2025年7月接房才开始进行整改,物业公司怎么来的脸从2024年11月份开始计算物业费?恒大债务纠纷和业主自身居住需求,业主现自愿接房,应该属于协议约定的“若业主提前收楼,则从实际收楼之日次日起开始计收”,而不应视为“自收楼通知书载明的交楼之日次日起开始计收”。这房屋连基本的质量验收都没有,开发商和保交楼项目组均未通知交楼,约定的收费前提“收楼通知书”也未发放,是如何按照收楼通知书载明的交楼之日次日起开始计收?基本前提条件都未达到。完全属于物业乱收费。且协议约定的一次性交纳6个月物业服务费,并未规定必须补缴所谓物业单方面认定的物业费,或预存6个月物业费,但物业单方面强制要求补缴他认定的单方面物业欠费,再预存6个月的物业费,是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这里有关于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和合同履行问题,请市监局的同志深挖一下,是否属于乱收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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