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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公安局面向甘孜州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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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4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九龙县公安局面向甘孜州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报名时间为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具体如下

九龙县公安局
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九龙县社会治安形势,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中共九龙县委、九龙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面向甘孜州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男性32名,女性3名);

(二)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九龙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7年9月29日以后,2007年9月29日以前出生,均含当日);

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165cm及以上。不能过于肥胖或瘦弱。判定方式: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及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身高cm-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kg-标准体重kg)÷标准体重kg×100%;

文化程度大专学历及以上,退役士兵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九龙县公安局负责,九龙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九龙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一)提交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原件,提交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张;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附学信网证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

⑤如实、准确填写《九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张(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在2025年10月10日15:00-18:00到九龙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安基础、时事政治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名额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三)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及测试规则见附件2。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3个项目,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不合格的报考者,不予进入下一考聘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注意事项:考生需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

(四)加分条件

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

退役士兵、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的,加2分;

在职民警辅警配偶、子女加1分(限甘孜州内公安局工作);

报考者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

所有加分项目均在笔试、面试后折合总成绩上进行加分。

所有符合1-3项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一同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环节,若与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由卫健部门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地点:九龙县人民医院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人岗相适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合格者,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九龙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九、相关事项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需24小时确保电话畅通,如因通讯方式变更的,应主动与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务动态实时在九龙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龙城警事”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考务动态。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纪律,强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龙县纪委、监委监督投诉电话:0836--3322792

九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836--3321795

九龙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36--3322110                                                


九龙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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