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顶楼搭建雨棚”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业主对房屋外观(包括外墙、窗户、阳台、露台等)进行私自改动,物业公司已向楼顶存在搭建的业主发送整改通知书,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您反映“停放电瓶车的道路”的问题。电瓶车通行道路宽度约1.7米,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三、关于您反映“人行道出入口太少”的问题。璟悦湾小区设有东、南两个大门,东大门是人行正大门、车库出入口及消防应急通道,南大门是车库、非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该小区电动车设计通道只能从南大门进出(安装了人车分流设施和电动车人脸通行设备)。为方便业主出行,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正在向总公司申请,在消防应急通道大门上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新系统仅用于人员通行,业主可步行出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成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尽快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如您还有疑惑,可拨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电话:0825-7829706)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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