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和谐法治

[群众呼声]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应该尽快回复我的检察监督申请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快认真学习今年修正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再不改正错误,向我赔礼道歉,我就报警!你这是属于该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且属于该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寻衅滋事。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绝不容忍这个法盲如此放肆诽谤、寻衅滋事!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快删除诽谤我的话!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6: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懂法守法的检察长都不敢说我诬告,你个法盲在这嚣张,显摆啥?

 楼主| 发表于 2025-11-6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倡廉,强我中华!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1 2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3 0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被某些检察院滥用,其实际后果是纵容法院枉法裁判,这对国家对人民的祸害确实很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4 1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才报警了,要警察依法查处这个诽谤我的居心不良、言语恶毒的法盲。待警察调查核实情况后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5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5 09: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1-1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jiakang 发表于 2025-10-25 22:16
这种网上到处发文诬告的应该严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诬告从何说起?我相信能在网上发贴的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手里不可能有完整的证据,但绝对会有一些线索。如诬告:发贴人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所告非虚呢?被举报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吉B0K1D0 发表于 2025-11-16 15:44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诬告从何说起?我相信能在网上发贴的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手里不可能有完整的证据, ...

您说得对。而且我是有完整的证据的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