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已经闹到台面上,那就要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人会过失,商家会过失,镇上工作人员也会有过失,大家都会有过失,有了过失,及时挽救,及时整改,理清责任,各自负担。
别个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商贸,你们不鼓励就算了,还接着某些小团体的举报,像模像样的走流程。
要说过失,也是镇上的过失,大于商家的过失。商家不可能凭空就拿下国有资产开始改建工程,就连所谓的老年协会占用国有资产,也还要社区和镇上领导申请和批准。别个商家改建投入的材料,人工,资金都是真金白银,人家的钱又不是财政拨款来的,不能因为你们一个投诉,一个走流程招标,现在就把既有的改建成果,白白送给镇上,甚至是送给那些举报小团体了。
如果流程补充后,还是原来的商家继续搞,这话还说的过去,只是耽误点工期。如果又不让原来的商家继续搞,那镇上是不是要为自己的过失担责?是不是要为商家的损失担责?这个责又怎么界定?
这些事情,好像目前没有公开出来吧!你们镇上工作人员可以不要这些气节,我们普通居民还是要的。每月给你们发工资,就是让你们按规章制度和流程办事,你们自己处理不好,让商家承受损失,让我们普通居民白高兴一场。
该你们说,具体怎么处理了。
看看花罐镇公职人员,立场到底是啥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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