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赵镇北滨路下段,是挂了“严格管理路段”的双向两车道城市道路,由于负有管理职责的金堂县城管局负责该路段管理的负责人黄朝勇不作为乱作为,每天上午06:--10::00,许多摊贩就在道路两边摆摊,并使用手持喇叭高声叫卖,制造噪声;购买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就停在道路上,造成交通拥堵。
2025年9月17日开始发帖反映后,金堂县城管局回复称:“该片区执法人员每天对投诉点位进行日常管控,并对占道经营的流动商贩进行文明劝导、规范清理,告知其应当规范经营。下一步,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管理。 若还有疑问,请致电负责人:黄朝勇,联系电话:13540783838。”
但请金堂县城管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规定,你们也是必须遵守的。咱们老百姓需要的是结果,不是看你们回复的内容多么动听!说简单一点就是:不看广告,要看疗效!
反映你们负责北滨路下段的负责人黄朝勇不作为、乱作为,你们叫去联系被投诉的黄朝勇,真是很荒唐!
至今,北滨路下段乱占道经营的状况没有丝毫改变,有图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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