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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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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30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1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宜宾三江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起草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条例》出台后,宜宾三江新区又将如何持续发力、切实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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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何制定《条例》?
既是适应新区建设发展需要
也是固化新区近年来改革成效需要

宜宾三江新区是我省首个省级新区。自2020年2月设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江新区发展,印发了《宜宾三江新区总体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年多来,宜宾三江新区的发展势头强劲,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从2020年的221.5亿元到2024年迈上600亿元新台阶。今年上半年,三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73亿元、增长8.2%,规上工业产值795.3亿元、增长9.6%,对宜宾市经济增长贡献度不断提升,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制定《条例》既是适应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新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赋予行政管理权限、强化要素支持保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同时也是固化新区近年来改革成效的需要,通过立法将已形成的建设发展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进一步把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向深入。”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经济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吴泓介绍到,“制定《条例》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具体实践,对于三江新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吴泓介绍,《条例》立法工作启动时间较早,从2023年4月开始,三江新区管委会就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评估,扎实推进立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支持三江新区建设发展,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经济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围绕管理体制、扩权赋能等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共识,推动解决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

“今年4月21日,《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5月、7月、9月,《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获表决通过,立法前后历时两年多,非常不容易。”吴泓表示,期待在《条例》的护航引领下,宜宾三江新区能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勇立潮头、示范引领,创造更多三江模式、三江经验。

《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五个方面作重要解读

据介绍,《条例》共9章46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教创新、产业集聚、开放合作、绿色低碳、服务保障、附则,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并解读重要条款。

明确功能定位,厘清职能职责。“《条例》明确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贺江华介绍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宜宾三江新区的批复》《宜宾三江新区总体方案》,厘清省级部门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在三江新区建设发展中的职能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三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宜宾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

理顺管理体制,充分放权赋能。《条例》明确三江新区管委会机构性质,厘清管委会职能职责;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赋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外,将三江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或者委托三江新区管委会。三江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编制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科教创新。《条例》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规定三江新区应当推进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高校聚焦产业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共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在三江新区办学的高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江新区应当围绕主导产业搭建校企协同合作平台,构建学教研产城一体化全域发展新格局,支持重点企业联合高校和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锚定发展定位,推动产业集聚。《条例》明确三江新区应当坚持高端产业引领带动,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材等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互融共促的产业成长体系。

强化服务保障,提高治理效能。《条例》规定三江新区应当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鼓励社会主体多元参与,推进文旅协同、体教融合发展。此外,还规定三江新区应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江新区法治建设迎重要里程碑

《条例》出台后,新区将从三方面持续发力

“《条例》是三江新区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的出台将有效厘清新区的管理体制,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与提升,构建新的创新生态,切实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光永表示,下一步,三江新区将围绕三个方面工作持续发力。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解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新区当前的重要任务,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短信平台、社交媒体等,发布图文并茂的解读文章、宣传短视频,深入开展《条例》宣讲“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高《条例》对外的知晓度。

深化学习培训。将《条例》列入三江新区各层级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邀请专业人员讲解《条例》内容,编制印发《条例》解读文本,确保干部职工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切实运用《条例》指导解决发展问题,提升《条例》对内的熟悉度。

强化公众参与。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生态保护和产教融合等重点条款,广泛普及立法目的、发展定位和政策措施,提升企业、居民和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全社会的共识度。

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

完善实施方案。加快完善《贯彻落实〈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实施方案》,对照《条例》的具体内容,逐条逐款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条例》立法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和发展成效。

编制权力清单。组建工作专班,详细梳理起草各部门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赋权清单和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积极对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争取相关权限下放,做到“应放尽放、科学赋能”。

定期监督评估。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省、市人大和政协定期检查《条例》执行情况,主动汇报《条例》实施进展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利用大数据监测经济增速、生态指标和企业满意度,动态优化执行策略。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收集意见,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

用好用活条例,激发发展潜力——

健全治理机制,构建高效管理体制。将依据《条例》,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承接省、市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激励与容错纠错机制,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强化要素保障,营造全周期服务生态。将依据《条例》,完善用地、用能、金融等要素保障机制,优先配置指标,盘活闲置土地,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高校特色学科和校企研发合作,持续提升新区竞争力。

聚焦政策落地,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将围绕《条例》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科教创新和产业集聚目标,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快落实《宜宾三江新区总体方案》。聚焦动力电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推进强链补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招商引资全周期管理。推进大学城和科创城建设,争取布局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科技项目,推动校企联合研发。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与周边地区协同治理大气和水污染,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推动跨区域政策协同,放大改革溢出效应。将深化与成都、重庆及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的政策协同,共享改革经验,探索跨区域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机制。建立新区间立法交流平台,借鉴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其他新区先进管理经验,推动政策互鉴和制度创新,参与区域性政策试点,放大改革红利。

促进社会包容发展,提升民生福祉。将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和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高水平学校、医院和社区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居民融入新区经济体系,保障外来人口平等享受公共服务,营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条例》的颁布是起点而非终点。”谢光永表示,下一步,宜宾三江新区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突出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和系统协同,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区和南向开放先行区,充分发挥区域经济主阵地和增长极作用,推动新区能级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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