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870|评论: 11

[群众呼声] 中油南充燃气公司有何法律依据收我的垃圾处理费?[已回复]

[复制链接]

刚才我在南充市人大官网查阅该市立法文件,并无规定我应当付垃圾处理费的法规。我已停止用天然气一年,有何合法依据向我收垃圾处理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1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调整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征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的文件相关规定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对顺庆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征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征范围
对顺庆区的低保户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烈属家庭、抚恤对象家庭、伤残军人家庭的住房,免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减半征收范围
对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减半征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特殊情况免征
对顺庆区使用天然气不足 1 立方米(不含本数)的住房,免征当月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方式及生效时间
符合上述第一条免征条件、第二条减半征收条件的家庭,需凭相关有效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烈属证明、抚恤对象证明、伤残军人证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证明等)到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优惠手续,办理手续完成后次月生效。 符合第三条优惠政策无需居民单独办理手续,将由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取燃气费时自动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尊敬的用户您好,我司为垃圾处理费代收单位,我公司严格按照顺庆区政府相关通告执行,费用标准为6.5元/月·户,符合以上条款的用户方可减免垃圾费,并已同步在微网厅进行公告,各营业厅、收费网点粘贴通知并进行宣传。您可通过区政府首页或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查询通告详情。您可拨打我公司热线962676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公司人员将电话联系您再次进行解释告知。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人大有个文件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但是燃气公司凭什么有资格收取这个费用?公司的收费资格依据及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敢再信赖这个公司,所以我永远不再用它的燃气

发表于 2025-11-2 10: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就是把垃圾处理费委托给天然气公司收的。

发表于 2025-11-2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停止用天然气一年,也就是说没有产生垃圾,还有啥垃圾处理费,况且你不用气,不交天然气费,他们怎么能收到你的垃圾处理费?

发表于 2025-1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燃气 发表于 2025-11-2 15:14
《关于调整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征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的文件相关规定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垃圾处理 ...

三、特殊情况免征
对顺庆区使用天然气不足 1 立方米(不含本数)的住房,免征当月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2年前就打电话问这个事情,如果房子没住,没有产生垃圾,为啥要收,支支吾吾说不出来,现在咋又搞出来了,是不是投诉太多了。

不用系统:房子没有产生燃气费,再去关联下水费为了0,就可以判定没人住。
用系统:燃气立方数<1,都可以判断。

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那之前的咋个搞。

发表于 2025-11-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遇到的结果是:8月份前(2023年1月-2025年8月10日前)不管你用没用气,一律要收垃圾费,未交燃气费前始终为“欠”,交费就扣。
通告三、特殊情况免征
对顺庆区使用天然气不足 1 立方米(不含本数)的住房,免征当月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注意“当月”并不是日历当月,而是抄表日期,即上月抄表日期到本月的抄表日期,南充燃气公司是跨月抄表。

发表于 2025-11-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flyz 发表于 2025-11-3 09:07
三、特殊情况免征
对顺庆区使用天然气不足 1 立方米(不含本数)的住房,免征当月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 ...

之前的,只要你交燃气费就扣垃圾费,不交费就无气。预付费的表动到期就扣

发表于 2025-11-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1-5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怨沸腾

发表于 2025-11-5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上访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