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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征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的文件相关规定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对顺庆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居民户征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征范围
对顺庆区的低保户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烈属家庭、抚恤对象家庭、伤残军人家庭的住房,免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减半征收范围
对顺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减半征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特殊情况免征
对顺庆区使用天然气不足 1 立方米(不含本数)的住房,免征当月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办理方式及生效时间
符合上述第一条免征条件、第二条减半征收条件的家庭,需凭相关有效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明、烈属证明、抚恤对象证明、伤残军人证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证明等)到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应优惠手续,办理手续完成后次月生效。 符合第三条优惠政策无需居民单独办理手续,将由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取燃气费时自动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尊敬的用户您好,我司为垃圾处理费代收单位,我公司严格按照顺庆区政府相关通告执行,费用标准为6.5元/月·户,符合以上条款的用户方可减免垃圾费,并已同步在微网厅进行公告,各营业厅、收费网点粘贴通知并进行宣传。您可通过区政府首页或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查询通告详情。您可拨打我公司热线962676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公司人员将电话联系您再次进行解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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