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核心诉求 1. 尽快在力扬广场仁和街侧边缘安装人行护栏 仅保留消防通道 保障人行道行人安全 2. 在盲道线内划定力扬广场范围线 同步设置钢筋水泥防破坏柱 仅留消防通道 严禁占用破坏盲道 保障视障人士通行 3. 明确力扬广场(力扬时代小区配套)为业主公摊面积 依法保护业主共有权益 4. 恳请相关部门调研 引导流动摊贩至仁和街体育场一侧合规经营 纳入便民疏导区管理 5. 摊贩拒不疏导仍在广场摆摊的 参照大邑凯旋购物广场模式 收取物业费及卫生清洁费 专项用于广场清洁 设施维修含照明 水池 定期公示收支 6. 物业1个月内修复广场水池喷水设施 明确专人运维 恢复景观功能 7. 完善广场名称标识入口及核心位置 更换破损 补充缺失标牌 确保清晰醒目 8. 相关部门翻修广场外人行道及盲道 修复破损路面 补全盲道砖 保障行人尤其视障人士安全 9. 完善广场及周边照明设施 检修更换破损灯具 盲道沿线增设辅助照明灯 保障夜间照明无盲区 二、法规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应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完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4.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5.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障小区共有设施正常使用 三、事实背景 力扬广场作为力扬时代小区配套公共区域 长期存在摊贩占道经营 盲道频繁被占用破坏 广场及周边照明设施破损 亮度不足 夜间通行视线差 广场外人行道及盲道路面破损 盲道砖缺失模糊 行人尤其视障人士昼夜通行安全隐患极大 广场水池喷水设施损坏 名称标识不完善 严重影响业主使用体验与广场形象 流动摊贩缺乏合规经营区域 乱象反复 既侵害业主权益 也增加广场清洁与设施维修成本 大邑凯旋购物广场有偿使用管理模式成熟 具备可借鉴性 四、恳请事项 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上述诉求 纳入重点工作台账 明确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 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切实解决力扬广场安全隐患 权益侵害及设施损坏问题 还业主一个安全 整洁 有序 明亮的共有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