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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政府官网获悉,雁江区政府及资阳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于25日就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联合发布通告,调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相比此前的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在春节法定假日期间及元宵节当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最新通告保留了禁放区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未对此前的限放区进行限时燃放规定。
据通告,雁江区及资阳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的禁放区包括资阳中心城区三贤祠街道、狮子山街道、资溪街道、莲花街道、宝莲街道、临江镇、松涛镇、雁江镇(含托管的排桶村、天鹅山村),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烟花爆竹品种管理上,通告表示,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允许销售和燃放不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严禁向个人销售应由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通告还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及燃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予以明确。该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除雁江区及资阳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调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外,安岳县和乐至县分别在上月底和本月中旬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拟与雁江区及资阳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一样进行相应调整。但目前,两县暂未发布正式调整通告。
据红星新闻去年11月29日报道,当时,雁江区政府及资阳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联合发布通告,调整了此前的烟花爆竹全域“禁燃令”,除禁放区域外,限放区在春节法定假日期间及元宵节当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此外,安岳县也发布通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允许限放区在每年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七、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乐至县也完成了意见征集,拟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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