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能保证诊疗质量,不能让民众放心去治病。 理由与事实: 1、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向患者封存的纸质病历存在违反术前讨论制度。 (1)、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第八章术前讨论制度第9条要求,要求记入病历的内容由本手术的术者签名确认。本次主刀医生为王毅,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定的手术讨论制度由樊斐医生签名,存在违规。 (2)、术前讨论制度中只字未提保护甲状旁腺的措施,存在术前制定保护措施不到位,术前讨论制度形同虚设。 2、对于查房过程中出现严重低于正常值的指标,攀枝花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执行会诊制度,存在隐瞒真实病情的情况。 3、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第二章三级查房制度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从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的纸质病历中,发现程文和曾安贵一天只记录了一次查房。 对于以上违规问题,患者向攀枝花市卫健委投诉,攀枝花市卫健委与攀枝花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串通一气,包庇不查处(患者会在后续会将攀枝花市卫健委的回复意见书发布出来,让民众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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