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健委故意推脱不组织仿冒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为不履职监管!由患者来组织鉴定合适吗? 2025年9月29日,根据攀枝花市信访局组织患者与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纠纷协调会的精神,需要攀枝花市卫健委组织协调开展仿冒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查明病历真实情况。2025年10月9,患者向攀枝花市卫健委提出两项履职事项,请攀枝花市卫健委履职执行。 (1)、组织对病历中存在仿冒签名的笔迹鉴定; (2)、组织对病历(电子数据)的痕迹鉴定,鉴定内容为:医生及护士书写病历时的录入痕迹、医生及护士修改病历时的修改痕迹。 经过两次与攀枝花卫健委电话沟通,攀枝花市卫健委故意推脱不组织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查明病历真实情况(可以提供两次电话沟通录音为证)。攀枝花市卫健委的意见为:让患者组织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攀枝市卫健委与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配合。 经前期医患者与部分鉴定机构沟通,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鉴定,患者无法组织仿冒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攀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问题责任方,不能由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来组织仿笔迹鉴定和病历痕迹鉴定。患者向攀枝花市卫健委投诉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历存在仿冒签字和篡改基础数据问题,攀枝花市卫健委作为医疗机构监管部门,有职责组织有效检查措施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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