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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麻辣社区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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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删帖申请专帖详细说明:(发帖申请前请仔细阅读)

一、 受理范围

本帖仅用于快速受理社区内明显涉及泄露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等帖文处理申请,其它帖文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书面材料,网站不接受QQ、电话、传真、帖文等形式处理帖子。

【泄露个人隐私】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帖子内容中指名道姓的直接谩骂、侮辱等。

二、非受理范围(本帖的非受理范围,代表整个麻辣社区的非受理范围)

1、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公职人员的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如举报不实需请上级组织出具证明来函,本帖不予受理;
2、严禁以“事情已解决”为由申请删帖。所有的诉求类帖文,发帖人发布了帖文后双方达成和解要求删帖的,本帖不予受理(因为无法确认是否涉嫌发帖敲诈)。建议在主帖后跟帖说明(可在本帖申请,让编辑把最新情况编辑到第一楼)。同时也提请网友们不要捏造事实、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对自己的帖文负责。
3、对政府机构、企业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建议以单位的名义跟帖澄清,本帖不予受理;(企业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方式,政府机构联系认证加V直接回复,如涉嫌谣言,请将公函发至联系邮箱。)
4、涉及版权、法律等纠纷的,以及需证明材料的个人投诉请联系麻辣社区值班电话处理,本帖不予受理;
5、虚拟ID之间的互相攻击请在版务区另外发帖反映情况,本帖不予受理;
6、麻辣社区已经删除的帖子、但是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请联系百度谷歌公司,麻辣社区无权也无法处理,本帖不予受理。

三、帖文处理
(一)典型人身攻击、已认定的谣言、泄漏隐私类帖文
可直接跟帖申请。

(二)侵权类帖文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如您认为网民发帖侵权,您需要向麻辣社区提供的投诉材料包括:
申请人:xxx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xxxx****-1-1.html
申请理由/材料:材料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要求)
法律申明:为确保投诉材料的真实性,在侵权举报中,您还需要签署以下法律声明:
我本人为XX帖文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某某发布在麻辣社区社区中的内容侵犯了本人相应的合法权益;
如果本侵权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和赔偿麻辣社区因根据投诉人的通知书对相关账号的处理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麻辣社区因向被投诉方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麻辣社区名誉、商誉损害等。

(三)不实(谣言)帖文:
1、申请单位来函,说明帖文不实之处。
2、发帖人本人申请:先用发帖账号在本帖跟帖申请,写明内容不实,愿承担一切责任。内容为附上:
申请人:xxx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xxxx****-1-1.html
申请原因:xxxxxxx
再由发帖人本人来正式函件:说明内容不实,并附手写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发帖账号、手机号以及联系方式。
3、函件提交至邮箱:799591359@qq.com

四、帖文保留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发帖人如认为自己发布的信息没有侵权,可以向我们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五、备注
1、请不要在本帖里灌水,凡在专用帖里灌水的ID一律禁言一周;
2、办理业务者请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完成申请后请耐心等候社区按程序受理;处理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3、对于已处理的申请,不得重复提交,否则予以删除;
4、帖子一旦删除不予恢复,申请删除请慎重!
5、如需通过邮件申请,申请材料附件只接受PDF文件或者将图片插入word文档提交。

     邮箱:799591359@qq.com

麻辣社区删帖申请表2026.doc (25 KB, 下载次数: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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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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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隔壁陈数数
申请处理链接: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1396
申请原因:内容不实,愿承担所有责任

发表于 2026-1-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隔壁陈数数
申请处理链接: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1385
申请原因:内容不实,愿承担所有责任

发表于 2026-1-6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a147561513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823211-1-1.html
申请原因:反应内容正在调查处理中,申请删除内容.

发表于 2026-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程晓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58560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已解决,发帖人自愿删除

申请人:程晓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585617-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已解决,发帖人自愿删除

发表于 2026-1-10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金鱼儿大
申请处理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6824224-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6824225-1-1.html
申请原因:


发表于 2026-1-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4783本人实名举报,近日贵平台涉及本人(真实姓名:陈治全的帖文内容完全失实,已对本人名誉及人格尊严造成严重侵害。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散布不实信息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现严正声明如下:
该帖文所称内容纯属捏造,与事实毫无关联,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
请贵平台立即对相关不实信息予以删除,并依据《网络安全法》提供涉事用户注册信息以配合后续维权;
若平台未及时履行信息管理义务,导致侵权影响扩大,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已着手整理证据材料,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请贵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楼主| 发表于 2026-1-1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锅我不背 发表于 2026-1-12 10:14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4783本人实名举报,近日贵平台涉及本人(真实姓名 ...

你好,请按照要求补充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及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交至邮箱 799591359@qq.com

 楼主| 发表于 2026-1-1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晓春 发表于 2026-1-9 10:03
申请人:程晓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58560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 ...

你好,已解决问题不在处理范围,如有内容不实等违法违规信息,请补充相关材料并提交至邮箱799591359@qq.com申请。

发表于 2026-1-14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帮帮我
申请处理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461075-1-1.html
申请处理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465410-1-1.html
申请原因:言语过激,用词不当,请求删除帖子

发表于 2026-1-1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程立新(量子通信)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申请人:量子通信(程立新)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825035-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自愿删除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自愿删除

发表于 2026-1-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单位对诉求高度重视,也积极回复了帖子。
请求删除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5156

发表于 2026-1-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删帖填的申请表的理由:考虑不成熟,不周到,一时冲动!
请求删除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25156

发表于 2026-1-1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程晓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58560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本人自愿删除

申请人:程晓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bbs.mala.cn/thread-16585617-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原因:本人自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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