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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请问下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及青白江交通管理局回复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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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白江人民政府及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回答下以下几点问题:
我因2026年1月5在在青白江区弥牟镇建设银行24小时取款机门口临停了几分钟时间,确实违停在斑马线,我当时人就在取款机旁,已经出来马上开走,这时出来了3个保安及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女士对我车进行拍照贴违章单,我当时和他沟通马上开走,只是临停,但是一帮人那个嚣张劲儿非常不得了,非要张贴,那么问题来了请各位领导答题:
1.我当时已经出来了马上开车,属于是轻微违法,并不在严管街路段,是否可以继续贴违章单?而没有进行10分钟驶离警告,是否违背了柔性执法?拿着鸡毛当令箭,对普通百姓耀武扬威?
2.当时看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贴罚单,对此我要求出示工作证,该人员坚决不予出示,请问是否合法,公民有无权利监督执法公正?成都市交通法律条纹可参考的法规是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执法主体明确为公安交警而不是城管,请回答
3.青白江人民政府及交通管理局你们是在卖罚单给相关单位拉业绩吗?为什么盖着交通管理支队的罚单是城管在执法?

以上请相关领导给与证明回复,我将继续上访和走法律程序,必须对你们进行监督和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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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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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车辆违停被贴单的问题已收悉。经交管九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青白江区鸡市巷属禁停路段,该路段设置了禁停标志,禁止机动车临时和长时停放。2026年1月5日下午,执勤交警联合弥牟镇综治部门对鸡市巷机动车占道停放问题进行整治,您所反映的车辆占人行横道停车被记录。根据规定,占人行横道属严重情形,不享受短信提醒后10分钟内驶离免罚的政策;执勤交警取证完成前,车辆驾驶人未在现场。
如果当事人对此有异议,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金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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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弥牟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弥牟镇工作人员于2026年1月7日10:36通过电话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留言内容一致。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经查询鸡市巷斑马线路段监控视频,显示您于2026年1月5日下午14时08分将车辆停放于鸡市巷斑马线上,弥牟镇综治队员于14时22分对您车辆进行违停信息采集,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14时24分您到达现场询问正在采集其他违停车辆信息的综治队员,经综治队员解释后,您表示不认可,随后于14时25分驱车离开。弥牟镇综治队员在日常巡逻中开展违停劝导工作,对涉嫌违停车辆进行信息采集上传系统,并张贴“成都市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该告知单并非违停罚单),由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是否进行违停处罚。如您对此有疑问,可联系公安交管部门(028-83665036),咨询后续处理结果。下一步,弥牟镇将加强综治队员服装规范管理。
       三、沟通情况
       弥牟镇工作人员于2026年1月9日15:13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未解决,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您对服务态度不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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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等回复,为什么上面辅警着正式民警衣服出勤参与执法?根据法律规定辅警执法,应有正事民警在场,民警呢? 根据公安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人民警察的服装和标志(如警衔、警号)为人民警察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使用,都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甚至拘留。 明确身份界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明确要求,“未经审批,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得穿着警服,不得佩戴警用标志”。辅警在法律上被明确界定为“非人民警察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26-1-6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等回复,为什么上面辅警着正式民警衣服出勤参与执法?根据法律规定辅警执法,应有正事民警在场,民警呢? 根据公安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人民警察的服装和标志(如警衔、警号)为人民警察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使用,都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甚至拘留。 明确身份界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明确要求,“未经审批,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得穿着警服,不得佩戴警用标志”。辅警在法律上被明确界定为“非人民警察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26-1-1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白江公安分局 发表于 2026-1-12 16:54
留言人: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车辆违停被贴单的问题已收悉。经交管九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青白 ...

青白江交通管理局的回复是将罚款业务交给了弥牟镇派出所在管理,经过和派出所核实根本没有这回事,请正面回复:1.我作为公民有没有权利核实在场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为什么不予出示?2.你说的是信息采集不是执法这是混淆视听,现场在拍照贴盖有政府部门的公章这不是在执法吗?3.辅警有没有法律依据着装人民警察服装,使用警械?是否违法?请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26-1-1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白江区弥牟镇 发表于 2026-1-12 16:55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弥牟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 ...

根据警察内部条令规定,随意着装人民警察服装、使用警械,这就是违法,不是简单的一句加强综治队员服装规范管理;我要求派出所立案调查并给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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