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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原祥福镇)万桂路75号陆港花园小区业主,2024年11月起,因与物业发生物业费民事经济纠纷,引起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非法介入,我在青白江分局祥福派出所拍了一段副所长曹云对我进行所谓“法制宣传教育”的视频,之后网上投诉,骂了几句黑皮狗,流氓混蛋,引发所谓侮辱他人(曹云)案,最终2025年1月20日夜里,公安夜里穿便衣来非法传唤我,引起我持力反抗公安的所谓妨害公务案(维权后已撤销案件) ,刑拘7日罚款200元,至今仍在维权及诉讼中
相信略懂法律政策的都知道, 物业费纠纷在没有打架斗殴情况下,与公安毫无关系,中国公安部有2009年16号文件及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我做为群众和业主,有权对公安进行监督批评,群众发发牢骚,听不进意见,动辙以执法刑罚相威胁,最高检最高法也对侮辱罪有明文规定,青白江区公安违反多亲禁令,却无人过问,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至于妨害公务,夜里穿便衣执法,介入物业费纠纷也能是合法公务?政府部门没有分工吗?公安也来管起物业费事情了? 如果是合法公务,为何检察院不批捕,青白江公安又主动撤销案件?
我不应该要个说法吗?至今为止,已通过成都市12345热线 成都市市长信箱及四川省12345热线,四川省省长信箱,12389
及12337平台等, 问政四川论坛,四川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政务直通,各级信访及政府网上留言,书信走访 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公开等等形式,反正是法律允许,我能想到的方式,都用了一遍,提出诉求,并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和成都市公安局 及成都市,青白江政府行政履职,无一例外,均被转交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办理,青白江区公安自己办理的案件,让他们自己查自己?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答复公安执法正确,不予支持复议,这是要告诉我,中国政府的政策法律,由青白江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吗?这是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之后,先后向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投诉,要求侦查监督及国家赔偿,至今,只有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不予侦查监督,不支持国家赔偿”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短信答复“不属于我院管辖” 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不归四川省检察院管辖?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将投诉转青白江检察院,至今没有任何处理,当时批捕时检察院不予批准,现在又不予侦查监督,公安执法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这不是很荒唐吗,公安有没有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看不出来,不属于你们的职责?
通过一年多维权,部分事项已进入四川省,成都市及金堂县多级法院行政诉讼,至今,没有任何责任民警受到处罚,更没有收到任何成都市政府及四川省政府部门对侮辱民警曹云案及撒销妨害公务案后如何处理的官方答复 更没有收到对物业费纠纷如何处理,公安滥用职权进行任何调查结果 以上均有政府 公安 检察院等书面或网上答复,都有法律及事实根据,各级政府都有记录可查,本人负责承担言论真实性责任
我写这封信,也不期待能解决什么问题,之前也在论坛留言过,成都各级政府热线 公安 检察院部门的办事效率也就这样,除了转交留言投诉,让他们自查,还能有什么用? 我只是让领导看看,如今四川省及成都市 青白江区政府部门是如何执法办案及行政监督的,是如何滥用职权,蔑视法律政策和如何对待群众 业主利益的!
在如今中国, 物业费纠纷本就是所谓敏感话题,公安公权力非法介入,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干扰信访及行政曼议,反抗公安就处罚,却无人过问,主要还是事情不够大,藐视群众利益和法律,还自称“合法公务” 真想不明白,青白江区公安如此滥用职权,混乱黑暗的执法,是哪来的底气? 别忘了一句话,因果丝毫不爽,坏事干多了,总会有报应惩罚的!!这件事还没完,我将与黑暗公安对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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