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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成都青白江区祥福陆港花园业主,因物业费纠纷,与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发生矛盾,拍了青白江祥福派出所副所长曹云一段视频,网上投诉,骂了几句流氓混蛋黑皮狗,引起所谓侮辱曹云案及妨害公务案,被刑事拘留及罚款,相关侮辱案已进X行政诉讼,妨害公务案已撒销案件,公安及政府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正在维权中 我希望律师能以案说法,用非官方中立立场及正义法律层面,解释下以下问题 万分感谢 一,请问,物业费纠纷在没有打架斗殴情况下,是民事纠纷,还是公事?青白江公安介入是否违反公安部严禁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 二,青白江公安以侮辱罪立案 ,是否违反公安部2009年16号文件,群众批评监督发发牢骚不以侮辱立案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侮辱罪立案标准? 三,青白江公安夜里穿便衣执法传唤,理由是侮辱祥福派出所曹云,介入物业费纠纷,是否是合法公务?是否是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
四,我持刀反抗公安,被定性为妨害公务,公安胡乱执法,不能反抗?案件撒销后,我不应该维权及要求赔偿? 感谢麻辣社区平台给予以案说法机会,希望正义律师能助我解答法律疑问,助我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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