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秩光阴,三尺讲台,邓儒茂先生用一生的勤勤恳恳,在教育这片沃土上播撒希望的种子。他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信念,一支粉笔写尽春秋,满腔赤诚滋养桃李,从青丝到白发,把懵懂少年培育成栋梁之材,用微薄薪资资助贫困学子,成为乡邻口中德高望重的标杆。九十载风霜过后,这位耗尽半生心血的教育耕耘者,不幸迎来生命的终点,唯愿落叶归根,魂归故里那片荒废已久、无人耕种的沉寂山地——既不触碰耕地,亦不妨碍公共利益,只是一份“平地深埋、不扰民生”的朴素诉求,一份对故土最深沉的眷恋。这本该是一位老者最后的安宁,却在报复性举报的搅动下,被一场冰冷的执法彻底击碎。
“逝者为大,落叶归根、入土为安”,这从来不是空洞的俗语,而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公序良俗,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更是中华文明传承千年的底线。回溯《礼记》所载的“复、虞祭”等安魂仪式,细数民间绵延不绝的丧葬传统,敬畏逝者、守护安息早已融入民族的精神基因。从古时“事死如事生”的人文关怀,到今日“敬终追远”的文化传承,这份对生命尊严的坚守,让中华文明在岁月流转中始终保有温度。而邓儒茂先生,正是这份文明的践行者——他以师者之德教化世人,以奉献之心温暖乡邻,一生都在守护与传承着人性的美好,最终却未能得到文明应有的回馈。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马克思曾说过;“凡是民族作为民族所做的事情,都是他们为人类社会而做的事情”。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以自强不息的决心和意志,筚路蓝缕,跋山涉水,走过了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体的发展历程。
新时代的中国,正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的理念不仅适用于文物遗产,更应是对待生命尊严的基本准则。然而,纪委、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却在执法中背离了这份准则。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前锋区镇水洞村明确划分土葬区,个人认为邓儒茂先生的安葬之地既合规又合情,未对公共利益造成任何实质危害。可相关部门无视这一事实,不顾乡邻公论,背离“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陷入“选择性执法”的偏颇,毅然刨坟起棺。这一行为,碾碎的何止是一位老者的安息之愿?它践踏的是《礼记》传承数千年的人文关怀,违背的是中华五千年“敬终追远”的文明精华,刺痛的是无数受教学生的感恩之心,更是对整个社会人性良知的挑战。
法律的初衷,难道不是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公序良俗,而非成为伤害人心的利器。《行政处罚法》早已明确,实施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邓儒茂先生一生清贫奉献,身后所求不过一方静土,其安葬行为是传统人文习俗最为普通之一,而且无任何实质社会危害,但是却遭到如此简单粗暴的对待。这种“一刀切”的机械执法,看似依规办事,实则背离了执法为民的本质,让冰冷的法条失去了应有的人文温度。最高检强调的“三个善于”,正是要求执法司法者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而非沦为法律条文的“复读机”。执法者当如“时代楷模”鲍卫忠一般,换位思考、一心为民,而非无视老者一生功绩、背离文明传统,让一场报复性举报酿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公序是最好的规范。当执法者眼中只有冰冷的条文,而无对生命的敬畏、对奉献的尊崇、对民俗的体谅,这样的执法只会寒了百姓的心。邓儒茂先生用一生践行教育初心,用师德师风滋养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那些他培育的栋梁、资助的学子、温暖的乡邻,都不该看着他的寒骨被惊扰、他的赤诚被玷污。逝者已矣,我们无力改变过往,但仍有殷切期盼:执法者能多一份共情,少一份冷漠;多一份审慎,少一份偏颇;牢记“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初心,让“逝者为大、入土为安”不再成为奢望,让法理与人情温暖相拥。
愿青山依旧,守护着老者最后的安宁;愿公序良俗不被辜负,延续着中华文明的温度;愿敬畏生命的基因在新时代永续传承,让每一位奉献者都能被温柔以待。邓儒茂先生,您的桃李满天下,您的师德永留存,愿寒骨安息,愿人间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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