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敏阙右阙修复记 证。考古文献手稿:芦山县东汉樊敏阙(徐文彬) 徐文彬(1920年-2017年7月16日),重庆市著名美术考古专家、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重庆博物馆学术顾问、重庆三峡文物保护专家顾问组组长,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重庆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1-3] [5]徐文彬早年师从冯汉骥、徐中舒,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79年平反后专注学术研究。代表著作《四川汉代雕塑艺术》《巴渝文化》被列为中国美术史主要参考书籍,合著《四川汉代石阙》系统记录四川汉代石阙建筑形制及雕刻内容。其书法融合秦汉风格,主张体现民族文化精神,作品被中外博物馆收藏。2017年7月16日逝世,享年97岁
徐文彬(1920年-2017年7月16日),重庆市著名美术考古专家、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重庆博物馆学术顾问、重庆三峡文物保护专家顾问组组长,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重庆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1-3] [5]徐文彬早年师从冯汉骥、徐中舒,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79年平反后专注学术研究。代表著作《四川汉代雕塑艺术》《巴渝文化》被列为中国美术史主要参考书籍,合著《四川汉代石阙》系统记录四川汉代石阙建筑形制及雕刻内容。其书法融合秦汉风格,主张体现民族文化精神,作品被中外博物馆收藏。2017年7月16日逝世,享年97岁
文字提取(含文稿标识、正文及标注)
(一)稿件头部信息
- 页面标识:1/1
- 收稿编号: 812,1037
- 稿件标识:14. 总第稿
- 编纂单位:四川省文物志编辑组
- 字数标注:1200 字
- 页码:第 1 页
(二)条目标题
四川 芦山县东汉樊敏阙
(三)正文内容(含手写修改痕迹)
14、K
在
阙位于县南 3 公里沫东乡石箱村石马坝,早年倒塌,埋藏地下。1957 年,农民耕地发现此阙石,芦山县文化馆报请保护,1957年10 月,由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员主持修复,1958年年 1 月竣工。
此阙置于 “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敏)府君碑” 碑亭左前 5 米处,原修复的左阙,右阙散失。以其原貌已无从查知,乃系以出土残件,参照雅安高颐阙复原。
复原左阙,由台基(后配)、阙身(后配)、楼部(部分为后配)、顶盖四部分构成。用红砂石垒砌,主阙通高 4.95 米,子阙通高 3.15 米。阙向西偏南 22 度。
(四)页面底部标注
20×15=300
2001-01-01
二、详细注释
1. 稿件头部信息注释
- “收稿编号:812,1037”:是《四川省文物志》编纂阶段,该篇文稿的登记编号,用于稿件的分类、管理与流转。
- “四川省文物志编辑组”:是负责《四川省文物志》编纂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全省文物资料的整理、文稿撰写与编辑统筹工作。
- “1200 字”:是该篇文稿的预估字数,属于编纂工作中的基础信息统计项。
2. 条目标题注释
- “芦山县东汉樊敏阙”:樊敏阙是东汉晚期的礼制性石阙建筑,为纪念东汉官员樊敏而建,是四川地区东汉石阙的代表性文物之一,与樊敏碑同属樊敏墓的附属遗存。
3. 正文内容注释
- “沫东乡石箱村石马坝”:是文稿记录的樊敏阙历史地理位置(注:部分乡镇名称可能因行政区划调整发生变动,此处为当时的地名)。
- “1957 年,农民耕地发现此阙石…… 次年(1958年) 1 月竣工”:记录了樊敏阙残件的发现时间,及首次修复的组织单位 ——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是当时四川省级文物保护与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省级重要文物的保护、修复统筹。
- “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敏)府君碑”:“(敏)” 是补充说明,该碑即 “樊敏碑”,是樊敏墓的配套碑刻;“碑亭” 是后世为保护樊敏碑修建的保护性建筑。
- “原修复的左阙,右阙散失”:说明樊敏阙原本为 “双阙”(左、右阙成对),但右阙已遗失,仅存左阙相关残件。
- “参照雅安高颐阙复原”:雅安高颐阙是东汉晚期保存完整的著名石阙,其建筑形制、装饰风格与樊敏阙同属东汉巴蜀石阙体系,因此成为樊敏阙复原的形制参照样本。
- “台基(后配)、阙身(后配)、楼部(部分为后配)”:“后配” 指这些构件并非东汉原物,是 1957-1958 年修复时补充制作的配件,用于还原阙的完整形态。
- “红砂石垒砌”:红砂石是四川地区广泛分布的石材,质地较软、易于雕刻,是东汉巴蜀地区石阙、碑刻的常用建筑材料。
- “主阙通高 4.95 米,子阙通高 3.15 米”:是复原后樊敏阙的尺寸数据,东汉石阙通常由 “主阙(主体建筑)” 和 “子阙(附属于主阙的小型阙)” 组成,体现了礼制建筑的等级特征。
- “阙向西偏南 22 度”:是考古记录的樊敏阙朝向数据,反映了东汉巴蜀地区礼制建筑的方位布局习惯。
4. 页面底部标注注释
- “20×15=300”:推测是文稿撰写 / 排版过程中的辅助计算(如版面、字数相关);“2001-01-01” 应为后续整理该文稿时的标记时间(晚于文稿内容记录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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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博物馆
一、基本情况
樊敏碑阙位于芦山县城南 3 公里沫东乡黎明村。碑、阙、石兽等樊敏墓前陈列物均制作完毕于东汉建安十年(公元 205 年)。
据樊敏碑碑阴刻文、北宋崇宁元年芦山县令丘常书跋记载:“… 有善已刓,有阙已摧,而此碑岿仆,甚可惜也。”
可知樊敏阙在北宋代以前即已倒塌,后世历代均未将其修复。
仅樊敏碑因正文有拓本传世,自明洪武以收录于《金石录》,此后历代名家对其都多有著述研究,为国内现存原刻较完好的传世名碑。
1961 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将 “樊敏碑阙” 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1988 年 1 月由国务院将 “樊敏阙及石刻” 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5 年 11 月,省文化厅、省文物处领导至芦山县考察,与县党政领导及博物馆共同规划,将芦山县境内散存于各地的珍贵东汉石刻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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