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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如·茶馆] 如果官司输了就搬家,那是百年前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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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过“搬家户”这个词没有?如果没听说过。请看现实。在1949年之前,佃户无田可种,就帮地主种田,交租,剩下的养活自己一家人。如果佃户交不起租,“卖儿卖女”。抵租。如果地主不满意,不要佃户种了,佃户就得找另一家地主。佃户依附地主的田地而生存。
如今,百年后的中国,还会如此吗?因为不准我通行,逼我搬家吗?可能吗?你大龙山村再牛逼,也不敢如此。你可以不让我通行。但不能让我生存。况且这个屋场地不属你大龙山村的。奈何?有人叫我反思,我反思什么?你们对唐国文的表现满意,房子被打垮没有人抗议,没有人起诉,不准别人通行,别人也得对你屈服称臣。对于另一家,可能行不通。两条路,总得有一条能通行,一条我自己出钱整理,另一条修桥,修护栏,我不知道谁出钱?三家单位,水渠单位,川果园村,大龙山村。一桥相连。还是那句话,你维护你村集体的利益,我维护我家人的安全通行合法,我还更高层次的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爱国,爱国高于一切。格局高于尔等。怕什么?只要你一“枪“没打死我,我就要为我家老人争取安全出行通道。这不是“百年前”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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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16 06: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佃户离开这家地主时,地主要打发三担谷子。可见,佃户制度也还是以人为本,不可能让佃户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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