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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惊现“熊掌与鱼”兼舍判例 再审张旭东案递交九份新证据原创 成京昊 重案署 2026年1月14日 15:46 北京
解读案件经纬 彰显法治正轨
张旭东的再审申请被南充中院驳回,其律师直言这一结果出人意料。新证据已足以证明该院此前的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本应纠错的再审机制,在此案中却未能发挥作用。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2月22日,四川省高院已正式受理张旭东刑事申诉一案。
三项指控不构成犯罪:
本世纪初,张旭东临危受命,接手南充市供销社下属企业南充新世纪商城。彼时商城债台高筑,经营步履维艰,在他的主持打理下,企业得以盘活重生。 新世纪商城地处顺庆区人民中路,位居南充市中心繁华地段,主营业务为商铺租赁,作为董事长的张旭东,日常往来的对象多为入驻商家的经营者。 2021年8月,顺庆区检察院以张旭东涉嫌受贿罪、组织卖淫罪、挪用公款罪,向顺庆区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位于新世纪商城八楼的“江南夜色”休闲会所内,张旭东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由商城会计明某珍代持40%股份,并于2015年至2020年间累计获得分红款498万元。
同时指控称,自2015年8月起,江南夜色长期存在淫乱活动,张旭东身为股东且享有分红收益,对该会所的组织卖淫行为起到了纵容包庇的作用。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出,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张旭东利用担任新世纪商城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商城资金460万元、下属农产品公司资金610万元,用于盈利活动或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面对上述三项指控,张旭东及其辩护人提出抗辩: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事实不真实,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对于江南夜色的股份与分红,张旭东认为这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绝非受贿;针对组织卖淫罪的指控,他表示自己虽有出资,但并未参与会所实际经营,对卖淫活动毫不知情,不应为此担责;而涉及的1070万元资金,他强调这是上级供销系统要求企业为搞活经济采取的改革举措,有政策依据,并非挪用公款,相关款项借出后不仅全额收回本金,还为企业带来数百万元盈利。 2020年11月4日,张旭东被顺庆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时隔两年后,2022年12月22日,顺庆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旭东受贿罪、组织卖淫罪、挪用公款罪三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熊掌与鱼取舍之逻辑: 张旭东坚称三项指控均不成立,随即向南充中院提起上诉。 在业内人士看来,顺庆区法院那份洋洋洒洒数十页的一审判决,实则呈现出受贿罪与组织卖淫罪并存的矛盾局面,堪称违背“熊掌与鱼不可兼得”逻辑的特殊判例。 其中的核心矛盾显而易见:若法院认定张旭东是江南夜色的股东,那么其获得的收益就应属于合法分红,受贿罪的认定便无从谈起;反之,若认定他为组织卖淫提供保护从而构成该罪,那么所谓“受贿”的说法同样站不住脚。 正是基于这一核心矛盾,南充中院二审后作出改判,撤销了量刑相对较轻的组织卖淫罪指控,最终认定张旭东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于2023年9月6日改判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有深入研究此案的法律界人士戏称,顺庆区法院同时认定两项罪名成立,是反向诠释了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的经典论述。 从本义来看,先秦时期的熊掌是极为珍稀的食材,唯有贵族阶层方能享用,其获取难度与象征意义远超寻常之物;而鱼则是百姓日常易得的食材,二者价值层级有着天壤之别。 放到当下语境,熊掌已成为受法律严格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猎捕、食用、交易熊掌均属违法行为。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南充中院撤销轻罪、坐实重罪的改判逻辑,看似契合“舍鱼取熊掌”的取舍之道,实则难逃“有罪推定”的争议,其价值取向相较一审判决,不过是换了一种路径而已。 再审收集九份新证据: 张旭东服刑之后,其代理律师始终没有放弃申诉,持续搜集整理新的证据材料。 律师调取到2015年四川天府银行的四张业务回单,及会计、出纳的证言,清晰显示张旭东按持股比例向江南夜色支付17万元用于会所重新装修。这一关键证据直接推翻了此前“未实际出资、持有干股”的认定,也佐证了其分红收益的合法性。 同时,律师还查明:2014年9月,时任南充市供销社主任王道金曾带队前往新世纪商城调研,在领导班子及职工座谈会上,明确要求商城大力开展资金互助业务,此次调研内容已形成正式会议记录存档。 2015年,南充市供销社专门下发《关于新兴业务开展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及直属企业积极推进资金互助业务;2016年,该社更是将资金互助业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此外,南充市委2015年印发的11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通知》第七条,也明确提出要稳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业务。该项业务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员工的目标考核,年终兑现奖惩,通过了专项审计。 综合上述证据足以证明,新世纪商城开展资金互助借贷业务,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供销社的政策要求推进的工作举措。张旭东作为商城董事长,相关行为并非擅自挪用资金,而是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创造利润,依规履行职务的正当行为。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两级法院认定的涉挪用的1070万元资金,最终不仅全额回笼,还为新世纪商城及下属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回报。 律师将上述九份新证据整理完备,向南充中院提交刑事申诉状,以此证明张旭东不构成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然而在2025年12月11日,南充中院却以“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这一程式化表述驳回申诉,通知书还劝诫张旭东“服判息诉”。 张旭东不服判也决定不息诉,委托律师再次向四川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省高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相关审查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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