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潼深31井试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委托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潼深31井试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重庆分公司潼深31井试采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明月镇人和寨村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橇装零散气回收场站1座,用于回收潼深31井勘探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回收装置主要有:水套加热炉橇、气液分离器橇、脱酸橇、脱酸塔橇、脱水橇、硫磺回收装置、导热油炉橇、放空分液罐、火炬、污水罐等。其中净化建设规模18万方/天,液化建设规模15万方/天。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本项目在潼深31井钻井工程用地范围内建设,钻井工程于2023年11月取得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钻井工程已完工,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现场无环境遗留问题。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产业大道1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912260277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1幢22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8-8352277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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