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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天府新区城市公园建设局滥用职权、渎职等,破坏营商环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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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纪委监委、@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住建厅:
      现有天府新区公园城建设局、苟伟局长、建设管理处等部门及人员在天府新区天府鹿城楼盘项目上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
一、天府新区公园建设局做作为本工程项目保交楼的主体行政部门,欺骗施工单位进行保交楼施工,工程投运后,不按照保交楼承诺支付工程款,欺骗民营企业,导致企业资金断裂,且破产倒闭。
二、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售房监管资金的监管主体行政部门,不仅未尽到监管资金的监管责任,反而伙同开发商转移套取监管资金,导致开发商监管资金被全部非法转移,致使大量工程款项无法支付,对各分包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大量社会负面影响,存在严重的滥用职权和渎职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三、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局长苟伟和建设管理处夏处长,建设管理科谢科长对监管资金被非法转移承担主要管理责任,作为公职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行政职责,且造成严重后果,应被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应深入调查其与开发商是否涉嫌不正当利益关系。
四、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苟伟漠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各级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应启动相关责任追查。
五、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拒不履行其保交楼工程款支付,逼得我司负责人无奈向其下跪索要工程款项,对于人民行政机关,逼得老百姓下跪解决问题,其工作作风蛮横粗暴,其行为严重破坏天府新区营商环境。
六、通过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相关问题,天府新区整体营商环境存在严重问题,上级机关部门应彻底整顿肃清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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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天府麓城华庭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2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为成都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由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机司”),后变更为四川鼎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2022年1月25日开盘,2022年10月住宅售罄,共销售179套,另有60套人才房无偿移交,合同约定2024年9月30日清水交付购房者。
    (一)关于欺骗施工单位进行保交楼施工问题。2023年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省机司”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新区人民法院,导致该项目停工长达1年有余,出现延期交付风险,为确保购房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公园城市局于2023年7月成立工作专班,竭尽全力协调推进项目保交楼。2024年,因项目进度缓慢,引发业主对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担忧,出现业主多人多次到省、市、区住建部门维权。为保障项目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专班牵头摸清项目后续工程量、建设单位倒排工期、迎难而上,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和矛盾,确保保交楼任务落地落实。
    (二)领导重视,竭尽全力推进项目交付。公园城市局芶伟局长和分管局领导、项目专班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推进项目交付,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疑难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项目竣备验收事宜,指导项目分三批次进行竣备验收,第一批次为1-6号住宅竣备验收,已于2025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现已完成保交楼目标任务;第二批次为负一层、负二层竣备验收,已于2025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已交付使用;第三批次为商业、代建绿地和综合体等竣备验收,目前正在建设中。截至目前,“保交楼”任务已全面完成,住宅大产权已办理完成,分户产权正在办理中。
    (三)关于伙同开发商套取和转移监管资金的问题。专班依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重点监管项目以及市、区国有公司项目预售款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7月,由我局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经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管委会名义将天府麓城项目上报至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成都市“重点监管项目”,监管资金按“例外支取”方式直接穿透至下游分包单位,由我局依法依规做好监管资金拨付管理,未发现存在伙同开发商套取和转移监管资金,滥用职权和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多次搭建沟通协调平台的情况。1.2025年11月5日上午在公园城市局组织投诉单位双王电力集团与建设单位双方进行结算协调未果。2.2025年11月18日下午在项目现场组织双方结算协调未果。3.2025年12月26日在新区群众接待中心组织双方就结算问题协商未果。4.2026年1月28日下午,在新区矛调中心组织调解会,邀请万安街道、公安部门、政法委、法院等部门参加,共同搭建更高层次的沟通平台。双方会上协商同意结算款为373.58万元,待支付尾款88.58万元;成都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由预售监管资金按流程尽量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支付10万元,且剩余78.58万尾款中10万元分期支付,从2016年3月开始支付,每个月付2万元,5个月付清。另外68.58万尾款以天府麓城项目5个产权车位进行工抵。但在确认签字环节,开发商成都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代表请示公司后不同意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5.2026年1月29日、30日,公园城市局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续将继续推进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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