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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辞旧迎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承载着传统节日的喜庆氛围,但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风险与环境风险。
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样和、绿色的春节,请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禁止燃放区域、时段等规定,凡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与环境污染,统筹兼顾群众节日文化需求,按照《南充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选点规则》要求,我县设置两处集中燃放点:望龙湖镇连山村7社原弃土场(从县城一环路出发往望龙湖方向约2.6公里、4分钟车程)和旅游公路清水乡路段尽头(从县城一环路出发经旅游公路往清水乡场镇方向约9.4公里、10分钟车程),作为春节除夕、初一和元宵节三天(每天19时至次日1时为燃放时段)群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届时请前往指定地点有序燃放。
请市民朋友们通过微信、电话等向亲友宣传燃放管理政策。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主动劝阻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共创新春佳节文明新风。让我们争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文明新风的“监督者”。
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营山县公安局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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