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网络文化建设和舆情管理中心:
你们的回复,就是在为开发商和失职部门背书,完全是避重就轻、推卸责任!
1. 关于测绘报告效力:
你们只说测绘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却刻意回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案涉房屋2018年就已交付,开发商2023年才单方重测,既未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也未作为交房依据,更未与业主协商确认,依法不能作为面积结算和办证的唯一依据。你们只谈报告效力,不谈程序违法,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曲解!
2. 关于建议鉴定:
你们援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让我去鉴定,纯属本末倒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开发商负有协助办证的法定义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开发商以补缴差价作为办证前提,是违规捆绑强制收费,这才是问题核心。
你们不督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履行查处职责,反而把举证责任甩给业主,这是对群众权益的漠视,更是对监管失职的纵容!
3. 我的明确要求:
我要求你们立即履行协调督办职责,督促相关部门:
- 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补差价要求,按2018年交房结算的95.06㎡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
- 对开发商违规捆绑办证的行为依法查处;
- 对住建部门监管失职的问题进行问责。
如果你们继续无视事实和法律,我将把所有材料提交至省住建厅、省纪委监委,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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