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陇县统计局曾虎在党组织先后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毫无收敛,我行我素,依旧开展招生培训等营利性活动,该如何处置?
2、党组织给予处分,已经明确曾虎的违纪违法行为,但违法所得如何处理?
3、曾虎常年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占群众财产多年,在涉嫌财产转移的情况下,为何不核查他的支出、收入情况?
4、维权过程处处受阻,主管单位答非所问,敷衍了事、避重就轻,是否存在利益共同体?
主管单位:仪陇县统计局于1月30日10:21分给出敷衍了事的回复,然后11点多就收到了曾虎的招生广告,让交登记费。你们是在打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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