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被举报人: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人民医院曹仕杰书记和吕剑医生。 举报人:欧阳昌秀 举报理由: 游仙区魏城人民医院书记和医生不作为,凭私人感情,私下勾结,弄虚作假,乱出诊断结果,是一家黑心医院,医生严重违法。 2024年7月31日上午,欧阳昌秀与许某某骑行的两轮电瓶车在香水湾小区发生车辆刮擦,当天许某某到魏城镇人民医院检查并住院5天。出院证明写着右侧桡骨头粉碎性骨折,出院后全休3个月,需要专人护理,住院5天,医药费花了3559元,要我赔偿23000元。请问医院的领导和医生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专人护理,全休三个月呢?2024年8月24日经过协商,由于魏城人民医院出具病例证明全月三个月和专职护理,她算了误工费,护理费和医药费等,共计三万多元,让我承担了23000元,协商好过后刚出门许某某她又把我的协商协议从我手上抢过去撕掉了,从她抢我的协议行为上看,第一她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第二她有能力从我正常人的手上抢走又撕掉,说明她的手已经好,才有劲来抢我的东西,二十多天都好了,为啥要写全休三个月,还需要专人护理?我怀疑骨折都是假的,医院领导和医生存在利益勾结,才会这样来弄虚作假,欺负我。撕毁协议后经过魏城派出所报案,双方都在魏城派出所有口供,请领导核查。 我姑父侯青双,在2022年出了车祸,分别在中心医院、科学城医院大概住了四个月院,生命垂危并切除了脾,病危通知书都签了无数次,医药费花了五六十万,由于车祸导致,左侧胯骨头坏了,2023年又在游仙区三医院做了手术,现在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他这种情况比许某某的右侧桡骨头粉碎性骨折严重多了不知多少倍,并且评为九级残废,出院证明单上也未写专人护理,游仙区人民医院为啥要写专人护理呢?我觉得这非常不合理,我怀疑医院与许某某存在利益勾结,严重违法,原本几千元的事情,正因为游仙区人民医院的医生这种写法让我多赔偿了一万多元。这件事在我心里一直无法释怀。 诉求: 1.二十多天都可以从我手上抢东西撕了,说明就好了,那为什么还需要专人护理呢?请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病情是粉碎性骨折,我严重怀疑报告存在夸大伤情,骨折都是假的。 2.我姑父比他严重了不知多少倍,为啥绵阳三医院也没有写专人护理?请上级领导核查。 3.游仙区人民医院曹仕杰书记不作为,存在利益勾结,管理无方,让我多赔偿了一万多元钱,请求上级领导来管一管,给我一个公道。 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请求绵阳市游仙区纪委和相关部门及时彻查举报事项,请游仙区卫健委管一管你们的队伍和人员,正其声,树其形,还魏城镇一片净土,给我一个公道。 此呈 举报人:欧阳昌秀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