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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负责人张竹、分管负责人董冰在行政诉讼中无正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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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侯区区委、区委书记欧昭: 在本人诉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案号:(2025)川0107行初261号)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负责人张竹(局长)以及直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董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司法权威,特此举报。
事实与依据:
一、案件性质明确:本案是因该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直接涉及其核心行政管理职能与工作透明度问题。
二、职责分工清晰:根据该局公开的"领导分工"信息,局长张竹"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对本机关所有行政行为负有最终领导责任;董冰同志则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该项业务的直接分管领导。
三、法律规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此案关系到该局是否依法行政的核心争议,作为负责人的张竹、作为直接分管领导的董冰,理应亲自出庭,就其所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司法审查和询问。
四、出庭意义重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尊重法律、尊重法庭、直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矛盾的重要体现。本案涉及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负责人不出庭,不仅是对司法程序的不尊重,也未能展现积极解决争议、改进工作的态度。
举报诉求: 请求武侯区区委、书记欧昭同志对武侯区司法局负责人张竹、分管负责人董冰在行政诉讼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如查证属实,请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问责,并责令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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