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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我在长城西一路办事临时停车,11时32分收到短信立即到达车内,却看到已贴 条,贴条时间是11时28分。后我向12345反映,于一天有交接电话后告知我,说那里被群众举报投诉说交通拥堵,所以交警才出警去贴条,并未告知是严管路段,不具备10分钟内开走免罚,说让处罚出来后可以在12123平台上申述。 我按照说的在几天后12123平台上申述,被撤销不予办理。我想问:1.当时我就在停车跟前办事,交通并没有拥堵,明知道在12123平台上申述无用,却让我等处罚出来在12123平台上申述,名显是在踢皮球 的行为。2.我们当时临时停车确实未看到严管路段的标志,是不是交警部门应该反省自己工作有无到位,是不是应该把严管路段标注放在更显眼的地方。3.我收到的短信通知和贴条时间差了4分钟,我就在跟前办事,如果是同步进行或者1-2分钟,是不是可以避免这种情况。4.春节后我继续向12345电话反应,一直没有收到任何相关部门的回访,这就是敷衍群众,完全不理会群众的诉求。现在交警贴条全都是以惩罚为目的,做法太难看了。我的诉求就是,对这项贴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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