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丁万金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南溪区检察院起诉丁万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损毁。
丁万金辩护人当庭拿出符合逻辑的书面证据,检方这个指控完全是不成立的,典型的张冠李戴。
南溪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德马在法庭上恶意歪曲事实,曲解合同条文,胡乱“定罪”:
1、指控丁万金去自由村一社协助江峰公司租赁土地,构成刑事犯罪;丁万金反问石德马,哪条法律规定,去协助国有公司租赁土地构成犯罪?
2、指控丁万金在明康公司陈明转运砂石期间,自由村一社村民阻工,没有去参加协调,构成刑事犯罪。丁万金说,村民阻工时,我早已经退股,南溪区公安分局和江南镇政府多次协调都没有办法运走,我以啥子身份去协调?这就是欲加之罪;
3、石德马在法庭上指控丁万金没有对自由一社村民提起诉讼,构成刑事犯罪;丁万金说,这是强人所难,自由一社土地上堆放的砂石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以啥子身份对当地村民提起诉讼?
4、石德马主观臆断,错误认定涉案土地租赁权利义务从江峰公司转移给了明康公司,因为本案没有任何一份法律文件证明江峰公司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转移给了明康公司,完全是无中生有的错误指控。
在日前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贯彻罪刑法定、坚持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不起诉34.7万人。
因为这些人有些是轻罪免于起诉、有些是疑罪从无、证据不足不起诉,丁万金比这34.7万人还要清白。却被南溪区检察院强行起诉,南溪区检察院严重践踏法律,背离了公平、公正原则。丁万金案件被提起公诉是十分荒唐的,如果法院判丁万金有罪,那将是中国司法史上的耻辱。
距南溪区法院开庭至今9个月仍无结果,希望各级领导督促、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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