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事项: 宜宾市翠屏区菜坝社区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在村民申请查账过程中,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滥用职权,设置违法门槛,阻挠村民行使法定监督权,属于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一、 基本事实 2026年2月14日,我以及联名签名村民,作为菜坝村七组村民,依法向菜坝社区村民委员会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查阅本组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4日的财务收支明细。 2026年3月16日,村委会向我出具了《关于菜坝镇菜坝村七组村民申请查看该组账务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该《回复》非但不依法支持我的合法诉求,反而设置了严重违法的障碍,具体表现如下: 1. 公然违法,增设门槛:《回复》第一条明确要求,“需该组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签字同意查账事宜”。此举直接将法律赋予村民个人的法定监督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篡改为需要多数人表决同意的集体决策程序。这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是利用手中职权人为制造障碍,阻挠群众监督。 2. 推诿塞责,不负责任:《回复》第三条要求“由村委会向镇财政所提出申请……”。查阅账目本是村委会的法定义务和应有之义,却被其推诿为需要外部审批的程序,实质上是怠于履职,企图逃避监督。 二、 违纪性质与举报诉求 村委会负责人的上述行为,绝非简单的“工作方式不当”,而是典型的违纪行为: 1. 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其行为无视国家法律,有法不依,损害了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2. 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面对村民的合理诉求,不仅不依法解决,反而设置重重关卡,是典型的懒政怠政,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 3. 涉嫌侵害群众利益:通过设置非法门槛,掩盖可能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此,特向贵委提出如下举报诉求: 1. 立案调查:请贵委对被举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违纪行为进行核查,查清其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妨碍群众监督等问题。 2. 严肃追责:如查证属实,请依据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通报,以儆效尤。 3. 督促整改:请贵委责令菜坝社区村民委员会立即撤销所有违法前置条件,无条件依法向我公开相关财务账目,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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