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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呈: 民心所向 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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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化解仙女山景区经营权争议

推动统一规范运营的(建议)

仙女山景区地处三蛟镇与观紫镇交界区域,因历史原因,景区边界、土地权属、经营管理主体长期不清晰,近年来两镇及相关村社在庙会组织、摊位管理、停车收费、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景区秩序、形象与长远发展。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凝聚发展合力,现就有关工作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

1. 权属边界不清
景区核心区域跨三蛟镇仙山村、观紫镇万众村,土地、林地、场地及道路范围未统一勘界确权,权责划分缺乏法定依据。

2. 经营管理分散
无统一运营管理主体,两镇分头管理、分头组织活动,易引发争抢客源、重复收费、秩序混乱等问题。

3. 发展动能不足
内部消耗大于协同发力,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宣传营销薄弱,游客量持续下滑,景区人气和效益难以提升。

4. 长效机制缺失
收益分配、日常管护、安全应急、环境整治等缺乏制度化安排,矛盾反复出现。

二、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县级统筹、依法确权、统一运营、利益共享、长效共管原则,
从“争利益、抢经营权”转变为“共规划、同发展、齐受益”,
把仙女山打造为我县红色旅游配套的近郊生态休闲、民俗文化体验点。

三、具体工作建议

1. 依法确权定界,厘清权属关系
由县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文旅、民宗、政法等部门,联合三蛟镇、观紫镇及相关村社,对仙女山景区范围开展实地勘界,明确土地、林地、建筑、道路等权属与管理范围,形成书面确权意见并固化,从源头解决争议。

2. 统一管理主体,规范运营秩序
成立仙女山景区共管办公室,由县级文旅或国资平台牵头统筹,三蛟镇、观紫镇、相关村共同参与,实行“五统一”:

统一规划建设

统一招商运营

统一收费标准

统一活动组织

统一宣传推广
乡镇重点负责安全维稳、交通疏导、环境卫生、矛盾调处等工作。

3. 规范收益分配,实行公开透明
景区经营收入(摊位费、停车费、场地使用费、合法合规服务性收入等)统一进入共管账户,专项用于:

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两镇及村集体合理收益分配

日常运营、保洁、安保等支出
账目按季度公示,接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4. 统筹活动举办,提升景区形象
“三月三”等传统民俗活动由共管办统一策划组织,两镇分工协作、协同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路、抢客、重复收费等行为,共同维护景区秩序与口碑。

5. 融入全域旅游,盘活发展活力
将仙女山纳入全县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完善步道、厕所、停车、监控等基础配套,发展周末游、踏青游、祈福休闲游,以整体发展带动两镇共同增收。

四、请求事项

1. 同意由县级层面统筹,启动仙女山景区边界勘界与权属确权工作。

2. 同意成立仙女山景区共管办公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运营、利益共享。

3. 统筹安排相关部门指导支持,建立长效共管机制,推动景区健康有序发展。

…………………………………………

附加建议

将烟斗山顶纳入仙女山景区开发

1.烟斗山与仙女山首尾相连实为一体,仙女山顶地势狭窄陡峭,难于扩展;烟斗山顶地势开阔平坦,易于开发。

2.仙女山景区占地产权复杂,分争暗涌,使用受限;烟斗山顶权属原万众七组集体林地,无纠纷,易于整体开发使用。

烟斗山顶完全满足仙女山景区扩展的局限性,符合促进乡村旅游文化发展的需求。

以上建议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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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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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3-22 18: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3-22 2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拍客 发表于 2026-3-22 18:13
说起钱,就不亲热了!呵呵

钱是一面镜,是人是鬼一照便知……

发表于 2026-3-23 1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新政河西灵官庙一样,多少年了,还是一个孤庙子,规划的倒是天大海宽的!搬县都二十多年了,年年春节去的人还是不少,香火钱凑到现在,应该也不少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3-23 2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府刺客 发表于 2026-3-23 17:08
跟新政河西灵官庙一样,多少年了,还是一个孤庙子,规划的倒是天大海宽的!搬县都二十多年了,年年春节去的 ...

 楼主| 发表于 2026-3-25 03: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鉴抄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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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组织制度

一,经本寺常住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坚持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二、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每届任期三年。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和成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寺各项管理工作并按分工处理日常管理事务。管理委员会年终须做好工作总结,并向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本寺全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报告。

三、搞好本寺的整体规划与发展计划;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

四、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以及佛教经典;加强教风建设,不断提升僧人的宗教素养、学识水平。

五、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完善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手续;坚决抵制邪教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六、大力培养品行端正、爱国爱教,又有一定宗教学识的后备人才。

七、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会议,落实民主议事制度,讨论和处理本寺重要事务和重大事项(如工作安排、人事安排、教职晋升、基建项目、自养项目、设备物资的购置或更新、资金使用等)。对重大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民主决策,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

八、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理财,凡大宗开支由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向宗教事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定期向社会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九、为确保本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和成员因事离开本寺三天以内的,要向主任请假,超过七天以上的,要报县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管理委员会主任因事离开本寺七天以上,要向县宗教事务部门书面报告。

十、自觉接受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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