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文很是搞笑——五下《自相矛盾》
疑点
2025学年五年级下册《自相矛盾》,第84页: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注释
〔陷〕刺破。
浅析
疑点为疑似逻辑性差错(差错处数1-差错个数2):用注释代入原文有说不过去之处。
代入原文都说得过去的,注释对;有说不过去之处,注释不对。
试代入有“陷”字的四句:
1.“(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没啥可刺破(吾盾)——对。
2.“(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没啥不可(被吾矛)刺破——对。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用你的矛刺破你的盾,怎样——不对。
4.“无不可陷之盾与无不可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没啥可刺破的盾和没啥不可刺破的矛,不可同在世间存在——对。
注释代入“3”,说矛已刺破盾了,但却还问结果“何如”?不是很搞笑吗?
所谓“何如”,即问结果会是怎样,是矛刺破了盾,还是盾未被矛刺破?
若“何如”要说得过去,则“3”应只有“刺”意而无“破”意才行,即: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用你的矛刺你的盾,怎样——对。
以上说“3”。
以下说“4”。
若“3”之陷按课文注释为刺破,则“4”不能自洽。因原来“无不可陷之盾”变为“有已陷之盾”(“3”为刺破),而原来“不可同世而立”则同步变为“可同世而立”(因盾已陷而矛无不陷)。
于是,整句就变为“有已陷之盾与无不可陷之矛,可同世而立”了——不是吗?
由此可见,若“1—4”都要说得过去,则陷就得要有两个义位,一是刺破(原课文的注释,可用于“1、2、4”),另一是刺(如只是刺向,仅用于“3”)。因为“3”的陷之义,应为“刺向”而非刺破(或前述仅说“刺”):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用你的矛刺向你的盾,怎样——对。
课文《自相矛盾》是在郑重其事地述说“自相矛盾”的不是的,但自己的注释却自相矛盾,不是很搞笑吗?
《辞海》、《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均把陷释为“刺入”,书证均同教材。其释义一:
【陷】⑤刺入。《韩非子·难一》:“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辞海》第4796页)
愚以为,“刺入”应有两义位,一为“刺入”(刺且入),一为“刺”(刺仅向)。
“刺”——“刺仅向”——只对物体作出刺的动作。
“入”的首义,前有义位为“进入,由外至内”,后有义位为“泛指至,往”,即并未“进入”,并未“由外至内”:
【入】①进入,由外至内。《书·禹贡》:“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泗沂,东入于海。”《孟子·滕文公上》:“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唐韩愈《驽骥》诗:“牵驱入市门,行者不为留。”《醒世姻缘传》第二回:“晁住掀起软帘,入到晃大舍榻前。”沈从文《我的家庭》:“那时正是庚子联军入京的第三年。”亦泛指至,往。金王若虚《高思诚咏白堂记》:“盖乐天之为人,冲和静退,达理而任命,不为荣喜,不为穷忧,所谓无入而不自得者。”(《汉语大词典》第一卷第1057页)
取后一义位“泛指至,往”之释,即并未“进入”,并未“由外至内”,以此代入“3”,释“刺仅向”义,亦通。
注释改动,可二选一:
1.〔陷〕刺破;刺。
2.〔陷〕刺入;刺向。
“刺向”,偏义复词——偏义于“刺”——只对物体作出刺的动作。
引玉之砖矣。
可见,把注释代入语境之语言实践妥否,是检验注释是否正确的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哲人之语,诚不我欺。
笔者曾在2021、2022、2023、2024学年提出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