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蓬安县人民医院今日发布的所谓“尊重裁判、依法推进”的表态,本人作为11年工龄的抗疫一线护士、军属,在看清其规避责任、拖延民生的真实意图后,做出如下严正声明:
一、“依法推进”不是拖延的遮羞布,法定整改义务不容回避!
社保部门已查实医院长期按最低基数违规缴存社保公积金,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这是不容否认的行政执法结论,并非待决事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原行政行为的执行。
医院一边提起复议诉讼,一边拒不执行整改,将“行使权利”异化为“拒不履职”,这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滥用。所谓的“按程序推进”,实质是借司法程序之名,行侵占职工民生资金之实,让被拖欠多年的社保公积金继续滞留医院产生孳息,这种坐享其成的逃避行为,就是最大的“故意扩大损失”!
二、“诉讼避责”是偷换概念,社保公积金欠缴是铁案!
医院试图用“劳动争议诉讼”来掩盖“社保公积金欠缴”的核心事实,这是法律逻辑上的双重标准。
劳动争议解决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而社保公积金欠缴,是被国家行政机关钉死的法定补缴义务。
二者并行不悖,互不冲突。医院不能因为在打劳动官司,就豁免其长期欠缴全体职工保命钱、养老钱的违法责任。诉讼不能当免死金牌,法定义务不因诉讼而中止!
三、“依规管理”是自我打脸,违规事实铁证如山!
如果医院真的“坚持依法依规管理”,那么请问:
为何长达11年不按实际工资缴存?
为何被查实违规后依然拒不整改?
为何整改通知书生效后,反而提起复议诉讼对抗执法?
医院的行为已经被行政文书定性,现在却谈“依规管理”,纯属自欺欺人。这种表态不仅无法平息舆论,反而坐实了其漠视法规、消极履职、对抗行政的恶劣本质。
四、我的诉求从未改变,只认结果,不信空话!
我作为军属、抗疫一线护士,依法维权是为了拿回属于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从未拒绝沟通,但沟通的底线是:正视事实,先行履行,绝不拖延!
在此,我再次恳请相关职能部门:
1.责令医院立即无条件执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足额补缴社保、公积金及滞纳金;
2.彻查资金流向,查清巨额少缴资金的去向,给全院职工一个交代;
3.严肃追责,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对抗行政执法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不要让合法的行政文书变成一纸空文,不要让为国家拼过命的医护人员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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