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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位于四川省蓬安县兴旺镇川果园村1组62号村民(原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川果园村九组)唐国光家的一块耕地,被“霸占”多年,修路。本着谁受益,谁赔偿的原则。(大龙山村修的,村村第二通这条路中有一段,占用我家耕地)
该地块,在第二轮(1997年——2026年)期间,被霸占,没有交换耕地,没有赔补偿,没有商量同意,现在要求复耕。唐国光本人胆小怕事,无经济实力主张权利,现在本人将受授权来处理这件事。本人是唐国光的上门女婿,半个儿。我将代理他,依法依规,全权处理这个事。
请给与调查核实。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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