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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主持武科殿试传胪大典,钦赐彭阳春等五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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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出自《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 44,为清咸丰元年(1851 年)农历十月的朝廷政令,此时太平天国起义已在广西爆发,清廷正紧急调兵镇压)同一天,任命林则徐已经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并且接连下旨催促他火速前往广西

原文逐段白话翻译
  • 冬十月己未朔,享太廟。頒咸豐元年時憲書,每歲皆如之。以山東歷城等屬本年麥收歉薄,改徵粟米。
    咸丰元年冬十月初一(农历初一,己未日),咸丰皇帝前往太庙举行祭祀大典。向全国颁布咸丰元年的《时宪书》(即皇历、民用历书),这是清代每年固定的制度。
    因山东历城等州县当年麦子歉收,朝廷下令将这些地方的田赋,从征收漕粮改为征收小米,以减轻百姓负担。
  • 庚申,上奉皇貴太妃居壽康宮問安侍膳,自是以爲常。
    十月初二(庚申日),咸丰皇帝前往寿康宫,向抚养自己长大的皇贵太妃(孝和睿皇后,道光帝的皇后,咸丰的养母)请安、陪同用膳。自此之后,皇帝每天都按这个规矩前去请安侍膳。
  • 諭軍機大臣等:裕泰奏選派官兵,揀員帶赴粤西一摺,據稱粤西盜匪分股滋擾,湖南永州、寶慶等府屬,多與毗連,見有零匪竄入永明縣境搶擾等語。匪徒擾及郊境,必應防其蔓延。著裕泰、駱秉章嚴飭地方員弁,務於界連要隘處所,并力截拏,認真防堵,不可因偶有殲擒,稍存大意,是爲至要。將此諭令知之。
    皇帝给军机大臣下达谕旨:
    湖广总督裕泰上奏了《选派官兵、挑选将领带往广西》的奏折,奏折称:广西的乱匪(太平天国起义军及天地会武装)分股作乱,湖南永州、宝庆等府大多和广西接壤,现在已经有零散匪众窜入湖南永明县境内抢劫骚扰。
    皇帝批示:匪众已经窜入邻省境内,必须严防事态蔓延。命令裕泰、湖南巡抚骆秉章严令地方文武官员,务必在两省交界的险要关隘合力堵截捉拿,认真做好防守工作,绝对不能因为偶尔剿灭擒获了小股匪众,就稍有松懈大意,这是最关键的事。把这道谕旨传达给二人知晓。
  • 辛酉,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江蘇盜風日熾,始在鄉鎮搶掠鋪户,近則公然在城内行劫,統計三月之中,一里之内被劫者六起,地方官置之不問等語。若如所奏,省城内盜賊公行,劫案疉出,該地方官弁所司何事?乃竟未破一案,未獲一犯,捕務廢弛已極。著陸建瀛、傅繩勛按照原奏各案,嚴飭所屬,認真緝拏,務期匪盜悉獲,按律懲辦,以靖閭閻。儻地方員弁始終玩忽,不知振作,卽著指名嚴參,毋稍瞻徇。原奏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十月初三(辛酉日),皇帝再给军机大臣下谕旨:
    有人上奏举报:江苏的抢劫风气越来越猖獗,一开始只在乡镇抢劫商铺,现在竟然敢公然在省城城内打劫。三个月里,仅一里地的范围内就发生了六起抢劫案,地方官对此完全置之不理。
    皇帝批示:如果奏折属实,省城里盗贼公然作案,劫案接连发生,这些地方文武官员是干什么吃的?竟然连一起案子都没破、一个犯人都没抓到,治安缉捕工作荒废到了极点。
    命令两江总督陆建瀛、江苏巡抚傅绳勋,按照奏折里举报的案件,严令下属官员认真缉拿抓捕,务必把所有盗匪全部抓获、按律惩办,安定地方百姓。如果地方官员始终玩忽职守、不知整改,就立刻指名道姓严厉弹劾,绝对不能徇私包庇。把举报的原奏折抄给二人看,将这道谕旨传达给他们知晓。
  • 壬戌,賜彭陽春等五十二人武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十月初四(壬戌日),皇帝主持武科殿试传胪大典,钦赐彭阳春等五十二人,分别授予武状元  武进士及第、武进士出身、同武进士出身的功名(清代武科殿试分三甲:一甲 3 人,状元、榜眼、探花,赐武进士及第;二甲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赐同武进士出身)。
  • 諭軍機大臣等:廣西盜匪肆行,前已授林則徐爲欽差大臣,並續經降旨飭催,迅速前進。兹據徐廣縉馳奏,盜匪又復闌入遷江縣城,拒傷員弁,旋卽退竄等語。數月之閒,連劫縣城,狓猖已極,實堪髮指。見已諭令徐廣縉、鄭祖琛、向榮等,各督飭文武員弁,確探賊蹤,實力追剿,並令程矞采、喬用遷等,各飭前調官兵,星馳赴粤,合力兜拏。林則徐此時計已啓程在途,接奉此旨,著卽兼程馳抵該省,乘此大兵雲集,會同鄭祖琛、向榮、張必祿等,激勵將士,一鼓殲除,以慰眹望,毋稍遲誤。原摺著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同日,皇帝给军机大臣下谕旨:
    广西盗匪作乱,此前朝廷已经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并且接连下旨催促他火速前往广西。现在根据两广总督徐广缙的加急奏折,盗匪又攻入了迁江县城,打伤官兵后撤退逃窜。
    皇帝批示:几个月里,匪众接连劫掠县城,猖狂到了极点,实在令人发指。现在已经下旨命令徐广缙、广西巡抚郑祖琛、广西提督向荣等人,各自严令文武官员准确探查贼匪动向、全力追剿;同时命令程矞采、乔用迁等人,严令此前调派的官兵日夜兼程赶赴广西,合力围剿捉拿。
    林则徐现在估计已经在赶路途中,接到这道谕旨后,立刻日夜兼程赶到广西,趁着大军云集的时机,会同郑祖琛、向荣、张必禄等人,激励将士一鼓作气把匪众全部剿灭,不要辜负我的期望,绝对不能有丝毫拖延耽误。把徐广缙的原奏折抄给他看,这道谕旨用四百里加急的方式传达给相关人员。
  • 諭:徐廣縉馳奏盜匪闌入遷江縣城滋擾,見飭嚴行追勦一摺。廣西盜匪充斥,數月以來,據報竄入廳州縣城,拒傷官弁,肆行劫掠,迨經追捕,又復飽颺。雖據稱賊衆兵單,亦何至官兵束手,任聽搶劫各城,如入無人之境耶?此時向榮早已馳抵廣西,見復降旨飭催林則徐兼程馳往督辦。前調湖南弁兵,業據裕泰奏稱調撥前進。續調貴州、雲南弁兵,亦經嚴催迅速赴粤,當可陸續到齊。著鄭祖琛、向榮、張必祿會同悉心籌畫,督飭文武員弁,確探賊蹤,實力追剿。該撫身膺疆寄,業因辦理遷延,以致盜風日熾,宜如何殫竭心力,稍贖前愆。該提督係朕特簡,異以重任,張必祿亦久歷戎行,尤當激勵將士,一鼓殲除,斷不准因林則徐暫時未到,稍形委卸。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皇帝再下明发谕旨:
    徐广缙加急上奏的《盗匪攻入迁江县城作乱、现严令全力追剿》奏折,朕已阅。
    广西盗匪遍地,几个月来,接连上报匪众窜入各个厅、州、县城,打伤官兵、肆意抢劫,等官兵去追捕,就已经抢够财物远走高飞。就算奏折里说贼多兵少,也何至于官兵束手无策,任由匪众抢劫各个县城,如入无人之境?
    现在向荣早已赶到广西,朕又下旨催促林则徐日夜兼程赶去督办。此前调派的湖南官兵,裕泰已经上奏说已调派出发;后续调派的贵州、云南官兵,也已经严令催促火速赶赴广西,应该会陆续到齐。
    命令郑祖琛、向荣、张必禄一同精心筹划,严令文武官员准确探查贼匪动向、全力追剿。
    郑祖琛你身为广西巡抚,身负守土重任,已经因为办事拖延导致匪乱越来越严重,更应该竭尽全力弥补之前的过错。
    向荣你是朕亲自选拔的提督,托付给你重任;张必禄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你们更应该激励将士,一鼓作气剿灭匪众,绝对不准因为林则徐暂时还没到,就稍有推诿懈怠。
    这道谕旨用四百里加急的方式传达给他们知晓。
  • 諭:廣西逆匪連竄數城,㬪據徐廣縉、鄭祖琛等馳奏情形,已屢經降旨交該督撫等妥籌迅剿矣。
    皇帝再下谕旨:
    广西的接连窜入多个县城,根据徐广缙、郑祖琛等人接连上奏的情况,朕已经多次下旨,交给这些总督、巡抚妥善筹划、火速围剿了。



二、武状元彭阳春 完整生平经历
彭阳春(约 1829 年 -?),四川成都人,清咸丰元年(1851 年)辛亥恩科武状元,是清代四川仅有的 3 位武状元之一,核心生平如下:

1. 早年与科举登顶
  • 彭阳春出身四川成都武举世家,自幼习武,弓马娴熟,精通刀石技勇、兵法策论。
  • 道光二十九年(1849 年),考中四川武乡试举人。
  • 咸丰元年(1851 年),清廷为咸丰帝登基举办辛亥恩科武会试,彭阳春赴京赶考,会试中榜进入殿试。
  • 咸丰元年十月初四,殿试中彭阳春弓马、技勇、策论均列一等,被咸丰帝钦点为一甲第一名武状元,按清代惯例,直接授予正三品头等侍卫,入值侍卫处,成为皇帝近臣。

2. 仕途前期(咸丰初年)
  • 中状元后,彭阳春任乾清门头等侍卫,负责宫廷宿卫,随侍咸丰帝左右。
  • 咸丰三年(1853 年),太平天国起义席卷江南,清廷调派侍卫武官赴前线军营效力,彭阳春被外放至湖北、河南军营,参与镇压太平军的作战,期间因战功赏戴花翎。
  • 咸丰年间,彭阳春历任湖北抚标中军参将、湖南长沙协副将(正二品武官),长期在两湖、江南前线参与对太平军的作战。



3. 人生转折点:戊午科场案(1858-1859 年)

这是清代三大科场案之一,直接断送了彭阳春的仕途:

  • 咸丰八年(1858 年)顺天府乡试,主考官为大学士柏葰,彭阳春的好友、兵部主事李鹤龄,为考生罗鸿绎打通关节,向柏葰的家人行贿,让罗鸿绎违规中举。
  • 案发后咸丰帝下令严查,案件牵连数十人,彭阳春被查出曾受李鹤龄请托,为罗鸿绎的中举向考官说情、传递舞弊信息,属于科场舞弊从犯。
  • 咸丰九年(1859 年)案件审结,主考官柏葰被处斩(清代唯一被处斩的一品大学士),彭阳春被判革去全部官职、流放新疆伊犁,充军效力赎罪。
原文对应白话
丙辰日,因临近年底要举行太庙合祭大典(祫祭),咸丰帝派遣官员祭祀太庙的中殿、后殿。
○ 咸丰帝给军机大臣下达谕旨:
今天柏葰因为被补授为户部尚书,上了谢恩奏折,奏折里说 “根据吏部的文书,此事是奉了皇上朱批”。
按朝廷规矩,凡是皇上用朱笔写的谕旨,都要由军机处重新誊写,对外发布时统一写成 “内阁奉上谕” 的格式,之后才会发钞给各部执行。
当天发布的这道任命谕旨,柏葰怎么会知道原本是皇上朱笔批示的?
现在军机大臣已经查了吏部的发文登记簿,吏部在十九日给热河行在发的文书里,写的是 “奉上谕”,和柏葰奏折里说的完全不符。
这很明显是有人私下寄信、提前把消息泄露给了柏葰。
命令柏葰立刻把给你通风报信的人,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地指出来,明白回奏,不准有丝毫隐瞒掩饰。
如果敢推诿卸责、含糊其辞,一旦另外查出来真相,必定将柏葰从重治罪。把这道谕旨传达给柏葰知晓。
二、案件核心信息
1. 案件名称
清咸丰六年 军机处谕旨泄密案(柏葰涉吏部朱批泄密案)
这是清代军机处保密制度相关的泄密追责案,也是后来戊午科场案主角柏葰,在科场案之前的一次重大纪律问责事件。
2. 发生年份
清咸丰六年,公元 1856 年
具体日期:咸丰六年农历十二月丙辰日(岁末年底,临近除夕),出自《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七。
3. 案件背景与关键注释
(1)核心矛盾:清代军机处的保密规矩被打破
清代皇帝的朱笔谕旨(朱批),是最高机密的皇权指令,有严格的发布流程:
皇帝朱批后,由军机处誊抄,对外正式发布时,必须统一改写为 **“内阁奉上谕”**,不会对外标注 “奉朱批”,避免泄露皇权决策的内部流程;
吏部给各地、各官员的正式行文,只会写 “奉上谕”,绝不会提 “朱批”;
柏葰的谢恩折里,明确说吏部文书里写了 “奉朱批”,说明有人在谕旨正式发布前,就把皇帝朱批的内幕消息泄露给了他。
(2)涉案核心人物:柏葰
柏葰,蒙古正蓝旗人,道光六年进士,道光、咸丰两朝重臣,当时正被咸丰帝提拔重用,补授户部尚书(从一品大员);
2 年后的咸丰八年(1858 年)戊午科场案,柏葰作为主考官涉科场舞弊,成为清代唯一被处斩的一品大学士。
(3)案件后续
咸丰帝下旨严令柏葰坦白泄密人后,柏葰回奏辩称是自己误记,并非有人泄密;咸丰帝最终从轻处置,仅对柏葰做了申饬,没有从重治罪。但这件事也能看出,柏葰在咸丰朝早期就已经深陷官场请托、信息泄露的风气,为 2 年后的戊午科场杀身之祸埋下了伏笔。




4. 晚年结局
  • 同治元年(1862 年),同治帝登基、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大赦天下,彭阳春被赦免,从新疆返回四川成都。
  • 回到家乡后,彭阳春闭门隐居,不再出仕,晚年事迹地方志记载极少,最终病逝于成都家中。
  • 后世评价:彭阳春是咸丰帝登基后的首位武状元,本有大好仕途,却因卷入科场舞弊案身败名裂,成为清代科场案的标志性涉案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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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柏葰(?—1859年),原名松葰(道光十年改为柏葰),字静涛,巴鲁特氏,蒙古正蓝旗人,出生于北京。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授庶吉士。历任工部侍郎、刑部侍郎、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道光年间因整顿江苏漕运获五次升迁,以清廉著称。后调任户部尚书参与整顿金融钞法。咸丰八年(1858年)任顺天府乡试主考官期间,因考生平龄违规引发戊午科场案。柏葰虽未受贿,但听信家人靳祥劝说违规录取罗鸿绎,被肃顺集团弹劾。咸丰帝依《大清律例·八议》以"情罪相当"原则于次年将其斩决,成为清朝首位因科场案被处决的一品官员 [1]。其著有诗集《薜箖吟馆钞存》八卷,收录诗文727首 [2]。柏葰(?—1859年),原名松葰,字静涛,巴鲁特氏,蒙古正蓝旗人 [1]。柏葰为清朝道光、咸丰年间重臣。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历经道光、咸丰两朝,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军机大臣 [3-4]。咸丰八年(1858年)因主持顺天乡试时卷入“戊午科场案”,于次年被处斩,成为清朝唯一一位因科举舞弊案被处斩的一品大员。
道光六年(1826年),柏葰考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此后历任右春坊右赞善、国子监司业。道光十六年(1836年),升翰林院侍讲学士。次年,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道光十八年(1838年),兼正红旗汉军副都统,任盛京工部侍郎。道光二十年(1840年),授刑部侍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调正白旗满洲副都统,并参与纂修《大清一统志》。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充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升都察院左都御史 [4]。
咸丰帝即位后,柏葰受到重用。咸丰元年(1851年),署实录馆总裁。历任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充翰林院掌院学士。咸丰五年(1855年),任热河都统。咸丰六年(1856年),入值军机处,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咸丰八年(1858年),拜文渊阁大学士,并担任顺天乡试主考官 [4] [16]。
此次乡试发榜后,因中榜者中有优伶平龄及试卷错讹甚多的考生罗鸿绎,引发物议 [6]。御史孟传金上疏弹劾。咸丰帝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尚书肃顺等人查办。经查,同考官浦安受兵部侍郎李鹤龄请托,向主考官柏葰推荐罗鸿绎的试卷。柏葰起初将罗卷置入副榜,后在其家仆靳祥的说情及同僚情面下,违规撤换已取中试卷,将罗鸿绎录取。发榜后,柏葰收受罗鸿绎所送“贽敬银”十六两 [6] [19]。此案牵涉甚广,查出问题试卷多达五十余份 [6] [15]。
载垣、端华、肃顺等人与柏葰政见不合,审理后以“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的罪名,拟将柏葰处以斩立决。咸丰帝虽感不忍,认为柏葰“情虽可原”,但最终以“法难宽宥”为由,批准处决 [6] [16]。咸丰九年(1859年)二月十三日,柏葰于北京菜市口被斩 [6] [18]。浦安、李鹤龄、罗鸿绎等人亦被处决 [6]。此案共惩处91人 [19]。柏葰成为科举制度创立以来,因科场舞弊被处死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16]。
柏葰被处死后,朝野震动,此后三十年科场风气为之一肃 [6] [18]。咸丰帝死后,虽有御史请求为其平反,但被慈禧太后以“柏葰罪有应得”驳回 [6]。《清史稿》评其“素持正”、“勤慎无咎” [6]。其获罪既因个人失察与屈从人情,亦是晚清科场积弊与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6] [16]。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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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葰善诗文 [13],著有诗集《薜箖吟馆钞存》(亦称《薛箖吟馆诗存》)八卷,共收录诗文727首 [2-3]。
其代表诗作包括七言律诗《朔平府别张椒云同年》、《晨夕》以及七言绝句《摄山最高峰》、《值班纪事》 [3]。此外,《薜箖吟馆钞存》卷四还收录了《清川江》一诗,并附有朝鲜使臣李尚迪的唱和作品 [11];同卷亦有其《枫桥夜泊》诗,云:“江枫冷落已初冬,舟舣东塘霜夜浓。”
柏葰的诗歌用韵具有特点,其近体诗可划分为14韵部,古体诗可划分为19韵部,在清代蒙古族诗人中具有重要地位 [13]。
成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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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葰为官三十余年,以勤慎持正著称 [16]。《清史稿》评价其“素持正”、“勤慎无咎”。他在户部尚书任上,曾参与整顿金融钞法 [1]。
咸丰八年(1858年),柏葰因主持顺天乡试时发生的“戊午科场案”被处斩 [1]。此案共惩处涉案官员、士子等91人,其中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等5人被处斩 [14] [19],是明清科举史上惩处最严厉、牵涉官职最高的舞弊案之一 [14]。其被处斩后,“司文衡者懔懔畏法”,此后约三十年科场风气为之一肃,被视为咸丰帝“用重典”以挽回科场风气的结果 [18]。
柏葰之死也夹杂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因素 [6] [16]。肃顺、载垣、端华等人与柏葰政见不合,在审理案件时力主严惩,推动了对其“斩立决”的判决 [16]。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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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葰在朝廷中与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协办大学士肃顺等人政见不合,存在权力矛盾 [4] [6] [16-17]。在戊午科场案中,肃顺、载垣、端华主导查办,并力主从严处置柏葰 [6] [16-17]。柏葰为道光、咸丰两朝重臣,一度深受咸丰帝宠信,案发前刚被擢升为文渊阁大学士 [4] [6] [16]。案发后,咸丰帝最初有意宽宥,但在肃顺等人坚持“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的压力下,最终下旨“情虽可原,法难宽宥”,将柏葰处斩 [6] [16-18]。
在科场案中,同考官浦安通过柏葰的家仆靳祥向柏葰请托,柏葰为顺人情而违规录取了考生罗鸿绎 [6] [9] [17] [19]。事后,浦安、罗鸿绎分别向柏葰致送“贽敬银”,兵部主事李鹤龄则作为中间人疏通关节 [6] [9] [17]。最终,柏葰、浦安、李鹤龄、罗鸿绎均被处斩 [6] [17]。家仆靳祥深得柏葰信任,受浦安请托成功劝说柏葰调换试卷,后被捕死于狱中 [6] [9] [19]。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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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八年(1858年),柏葰担任顺天府乡试主考官。发榜后,戏子平龄中举引发舆论哗然,御史孟传金上奏弹劾。经查,此次乡试问题试卷多达五十余份 [6],其中考生罗鸿绎的试卷错讹竟达三百余处 [15]。该试卷本已被柏葰列入副榜。在同考官浦安的请托和家仆靳祥的劝说下,柏葰碍于同僚情面,将罗鸿绎的试卷替换了正榜中已录取的考生刘成忠的试卷,使罗得以中举 [6] [18]。事后,罗鸿绎以“门生”身份拜谒,向柏葰呈送了十六两“贽敬银” [6] [19]。
案发后,柏葰自恃官居一品,且清朝有“八议”制度可为重臣减刑,并未料到自己会被处死。最终,咸丰帝虽心有不忍,仍以“情虽可原,法难宽宥”为由,于咸丰九年(1859年)二月十三日下令将柏葰斩于菜市口 [6] [16]。柏葰成为清朝唯一一位因科场舞弊被处斩的一品大学士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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