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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成都力扬时代车位办证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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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网友、相关监督部门:
现就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力扬时代小区车位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事发帖反馈,多方渠道诉求至今未有妥善结果,基层职能部门拒不落实市级最新政策,恳请上级部门介入督办。

自2025年6月起,小区车位办证受阻问题持续反馈,通过成都12345、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问政四川、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正规渠道多次反映,相关问题始终被推诿拖延。

购买车位的业主已全面履行自身法定义务,车位全款缴纳完毕,相关购房款项无任何拖欠;依法所需缴纳的契税、个人配套维修资金,均已通过天府市民云足额缴存,车位网签备案手续齐全,完全满足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部法定条件。

开发商自身未缴纳相关楼栋维修资金、与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履职遗留纠纷,全部不属于购买车位业主应当承担的范畴。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监管督办问题,应由主管部门依法对开发商开展督促、追缴、整改,不得捆绑业主合法办证权益,不能成为拒绝办理分户登记的理由。

2026年3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自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6〕5号),文件明确:登记机构可依据备案合同及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新政实施前已完成备案未办证的,依规直接办理登记 。大邑县隶属成都市行政管辖,应当无条件执行市级统一政策。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固守老旧办理流程,以开发商未完成首次登记为由推诿搪塞,拒不落实市级文件要求,损害已合规缴费备案业主的合法权益。

现提出明确诉求:

1.严格执行成住建规〔2026〕5号文件,无需等待开发商办理项目大证,凭合规备案资料直接办理车位分户不动产登记;

2.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自行督办整改开发商遗留问题,相关责任不得转嫁普通业主;

3.依法依规按时履职,保障业主在2026年5月1日前顺利取得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4.恳请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规自局,就成住建规〔2026〕5号文件,向大邑县住建局、大邑县规自局及大邑县政府下发专项督办红头文件,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市级政策、限期落实车位办证工作。

全体反馈业主始终理性合规反映诉求,若无政策落地、问题依旧拖延,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业主合法财产权益,追究相关履职不到位责任。

恳请网友,媒体关注转发,期待上级部门督查督办,让力扬时代购买车位的业主早日拿到车位产权证
力扬时代小区合规车位业主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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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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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力扬时代小区由大邑力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截至目前,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该开发企业关于地下车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您所提及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成住建规〔2026〕5 号)文件,我们也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反映的小区车位办证问题需待开发企业完成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才能为购买业主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近期,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接到关于力扬时代小区车位办证问题的诉求反映,鉴于该小区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持为民解忧、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在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加强督促的同时,多次主动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提醒企业尽快完成要件准备后提交办理地下车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下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地下车位总证)。据开发企业反馈,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相关要件,备齐后即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开发企业按要求提交全部首次登记要件后,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在2个工作日办结(不含查勘现场时间)。首次登记完成后,开发企业和购买业主可共同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登记要件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完税证明、维修资金票据等。办理流程为:申请-缴费领证。分户转移登记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提交全部转移登记要件后,如单独(非集体件)申请办理车位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在2个工作日办结;如集体申请办理车位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诺按照法定时限内办结。具体办理地址为: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区,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88269008。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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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6 16: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严格落地【成住建规〔2026〕5号】市级文件,区分开发商遗留监管问题与业主办证权益。业主全款、税费、维修资金已全部缴清,相关矛盾不属于车位购买业主承担范畴,依规直接办理车位分户不动产登记。
@成都市住建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邑县政府办 @大邑住建 @大邑县规自局 @麻辣社区

 楼主| 发表于 2026-4-24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本次办理仅告知“已向开发商发送维修资金缴存提示函,要求其5月15日前缴存”,却未回应我最核心的诉求:5月1日前能否拿到车位产权证?拿不到的话,具体什么时候能办理?

2.回复全程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既没有开发商提交首次登记申请的具体日期,也没有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后续手续的明确时限,对业主来说依然是“遥遥无期”,无法形成有效预期。

3.仅发送提示函却未配套监管措施,对开发商的拖延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无法保障业主在5月1日前拿到产权证的诉求。

综上,本次回复未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请求相关部门明确:开发商何时能提交车位首次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何时能为业主办理分户转移登记?请给出可落地的时间节点,而非模糊的口头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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