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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代表:您好!
我是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的一名基层居民。近期回乡探望父母时,切身了解到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向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自制度建立以来虽逐步提高,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以全国调整情况为例:
• 2009年:55元
• 2012年:55元
• 2015年:70元
• 2018年:88元
• 2020年:93元
• 2021年:98元
• 2022年:103元
• 2023年:123元
• 2024年:143元
• 2025年:163元
从增长趋势看,虽有提升,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
以宣汉县为例:
• 户籍人口约125.06万,常住人口约94.14万
• 60岁以上人口约20.62万,占比21.61%
•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数约18.9万,占常住人口约20%
目前多数农村老人每月养老金在150—220元之间,平均约190元。
以本人父母为例,二人均为73岁农民,每月仅领取约190元养老金。在当前物价水平下,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尤其在医疗支出增加的情况下,保障明显不足。
二、对比情况
以宣汉县不同群体养老金水平为例:
类别 月养老金 与农村居民对比
公务人员 约6500元 ≈34倍
企业职工 约3200元 ≈17倍
农村居民 约190元 基数
可以看出,城乡养老保障差距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当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主要仍停留在“基本兜底”水平,难以覆盖食品、医疗、日常开支等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在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部分农村老人面临“有保障但不够用”的现实困难。
(二)家庭养老负担持续加重
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结构小型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子女在承担老人赡养责任的同时,还面临教育、住房等多重压力,导致家庭整体负担加重。
(三)不利于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农村老年群体是重要消费主体,但由于养老金水平较低,消费能力受限,主要集中在基本生活支出,难以形成稳定消费需求,不利于扩大内需。
(四)影响社会公平感与制度认同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养老金差距较大,容易引发比较性不公平感,影响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同和满意度。
四、有关建议
(一)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建议国家制定中长期提升规划,明确增长路径。
参考方向:
• 将基础养老金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
• 或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
建议到“十五五”末,将基础养老金提高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70%。
例如,上海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达较高水平,而中西部部分地区仍在200元左右,提升空间较大。
(二)建立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建议建立制度化调整机制:
• 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基础参考
• 实行“年度自动调整+适度人工调节”机制
• 同时考虑居民收入增长和财政承受能力
确保养老金水平能够有效应对物价上涨,保持实际购买力稳定。
(三)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针对区域差异,建议:
• 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比例
• 向中西部地区、财政困难地区倾斜
• 设立基础养老金提标专项资金
例如,江苏省、浙江省部分地区养老金已超过500元,而部分西部地区仍明显偏低。
(四)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协调发展
建议:
1. 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增强参保积极性
2. 完善“多缴多得”机制
3. 推动制度衔接与转移接续
长期逐步缩小城乡养老金差距,提高制度公平性。
五、结语
养老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水平不仅是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恳请您在相关会议中关注并推动该问题的改进。
此致
敬礼!
建议人:符海陆
联系方式:18008086269
日期: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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