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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6.4.17日
22栋22楼观察点位从25年5月以来至少累计出现了 142次油烟
10/11栋观察点位 从 25年9月底以来至少累计出现了 145次油烟
15-2观察点位 从26年1.8以来至少累计记录了 62次油烟
据时代天街小区餐饮商家名册,当前共计538家餐饮商家
已查明能按要求清洗油烟机、净化器的 1家 (详见注1)
按《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的大中型餐饮店33家 (详见注2)
已安装符合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认证)要求的净化器 1 家 (详见注3)
存在大量侵占小区公共区域的露天餐饮临时摊贩、违建餐饮板房、占道经营的商家外摆区、选址违规的餐饮商铺等
合作街道有关部门/龙湖放任大量餐饮店选址违规/未及时发现、劝阻、报告,自25年9月以来至少新增了8家,且在26年1.8日街道多方会议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
2018版大气污染防治法 发布到现在已 7年 ;
2021年 成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防治管理办法发布到现在 已5年了;
2025年5月 对龙湖提出系统性整改意见《关于时代天街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整改建议第十一版》到现在 8个月了
成都青羊、金牛等已经通过安装线监测仪解决了油烟扰民问题,
这个已验证过的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合作街道从上到下为什么要抗拒?
但很可惜,成都高新合作街道对问题没有多少实质性解决,“周督导,月通报”沦为笑话。
成都高新合作街道,请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杜绝被动响应。
当前工作流于形式,仅以下发整改通知为终结,对整改实效漠不关心,这种态度实不可取。
杜绝“表演式整改”,确保整改方案真正落地。
合作街道需警醒:居民眼中唯有结果,无论过程如何繁复,若无理想成效,居民断不会认可,这将严重损害街道有关人员的声誉与部门公信力。
注1:这是居民和合作街道城管25年10月联合巡查时发现的现象。260414日有关部门回复已“督促”商家正常开启使用净化器,定时清洗设备,建立清洗台账。至于“督促”效果怎么样就没有透露了,从持续累积的油烟污染统计数据来看,估计“督促”没啥效果。
注2:有关部门260414日回复“2024年7月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装置11台,2025年7月安装2台,2026年2月安装9台,2026年4月安装11台,共计安装33台”。待有关部门公布具体点位后,由居民核实。
注3:25年9月居民和城管联合巡查时只发现一家商家具备合规的净化器,其它几乎所有商家都是假冒伪劣的净化器。
安装CCEP净化器的必要性如下: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Association of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英文缩写为CAEPI)成立于1984年,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生产、服务、研发、管理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党建领导,以及相关部委的业务指导。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下属单位。
1996年原国家环保局开始实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制度。2005年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工作转移到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中环协的CCEP认证是事实标准。
虽然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没有直接提CCEP,而只是要求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但在实践中,CCEP认证是几乎所有合格油烟净化器的必备资质之一。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地区 如北京、重庆、河南、云南等明确要求餐饮店安装符合CCEP的净化器。
从理论上讲,成都地区当前不安装CCEP认证的净化器,而只要净化器本身能符合净化标准(2mg/立方米,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5报批稿 实施后是0.8mg/立方米)就可以了。但在实践中却是舍近求远。
以时代天街的情况为例说明如下
情况1、很多餐饮店安装的虚假的CCEP认证的净化器。其CCEP证书、编号是的伪造的。这种情况该净化器本身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肯定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情况2、如果某餐饮店使用了一个无CCEP的净化器产品,但该产品的净化效率能达标
那该产品在当前成都的法律下的确可以使用。
但需要证明,该产品确实能达到相应净化效率。这就要求油烟净化器产商拿出该净化器 经过CMA持证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这对餐饮商家和城管来说,是更难获得的证书。通过这种方法来证明净化器合规是一种更难的途径,等于给自己挖坑。
从实践中看,经CMA持证机构出具检测证书的净化器几乎都是具有CCEP认证的。
一台没有权威CMA检测报告的设备,其标称的“净化效率90%”等指标是缺乏公信力的。
综上所述,在文字上咬文嚼字说无CCEP认证的产品在成都是合规的,这个并无实际意义,反倒增加了判断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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