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公安局领导:
我们是“成都谦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的全体受害人,现就该案主办单位桂溪派出所长达4年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向贵局提出正式投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成都谦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主犯孟维进,以虚假投资项目为诱饵,长期实施诈骗犯罪,作案周期长达两年,受害群体遍布全国多地,涉案金额累计超1亿元人民币。此案已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一名受害者因财产尽失、求助无门而绝望跳楼自杀;多名身患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受害者,被骗光全部治疗费用,陷入无钱治病的绝境;无数家庭因被骗导致经济崩溃、亲情破裂,承受着沉重的精神打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我们于案发后依法向桂溪派出所报案,案件已于三年前正式立案(立案号:成公高桂立字(2022)6558)。
二、被投诉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有案不查,办案人员如“滚皮球”般推诿。
立案三年来,案件侦查工作基本停滞,毫无实质性进展。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负责警官频繁更换——从最初的林磊警官,到一年后的耿浩亚警官,再到现在——我们甚至需要通过拨打028-12345投诉后,在回访中才得知案件又更换为一位“狄警官”负责。如此重大的案件,却被像皮球一样对待,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办案民警林磊、耿浩亚在接听受害者电话时,仅以“在查”“案情复杂”等模糊表述敷衍塞责,频繁出现电话关机或无人接听的情况;现接手民警已履职一年,却对案件核心信息(如诈骗主犯身份)一无所知,对受害者的合理询问缺乏耐心,未完成沟通即挂断电话。
与此同时,山东省警方已对主犯孟维进发布网上追逃令,浙江省警方已冻结孟维进及其团伙的涉案银行账户,而作为案件主办地的桂溪派出所,却未采取任何有效抓捕措施,也未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追缴。这种“躺平式”的办案态度,不仅让受害者感到寒心,也让诈骗分子更加猖獗。
其二,拒不沟通,态度敷衍。
三年来,办案民警从未主动联系我们受害人告知任何进展。每当我们尝试联系询问,得到的只有各种理由的推诿和敷衍。根据《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控告申诉不得敷衍塞责,应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桂溪派出所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该规定。正是这样的工作态度,在纵容犯罪,辜负百姓的信任。
其三,侦办层级与案件规模严重不匹配,案件长期在基层派出所流转。
此案属涉案金额巨大、受害范围广、社会危害重的特大刑事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应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案件侦查。但该案长期由基层派出所办理,未投入足够专业力量,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更令人愤怒的是,原办案民警耿浩亚调走已近一年,案件未按规定完成规范交接,导致办案信息断层、流程停滞。
三、桂溪派出所的所作所为,严重涉嫌“压案不查”“不作为、慢作为”
这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我们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更践踏了公安机关应有的公信力。我们想质问:如此对待一起关乎众多家庭命运的重大案件,你们对得起国家,对得起我们所有受害的老百姓吗?
四、我们的诉求
在此,我们全体受害人郑重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投诉与诉求:
1. 恳请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立即介入,彻查桂溪派出所在此案中长达三年的不作为问题,对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的拖延、敷衍、交接混乱等失职行为开展专项调查,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并向受害者群体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2. 依法督促并成立专案组,立即重启对该案的侦查工作,全力追赃挽损——立即协调各方警力,对主犯孟维进及涉案团伙成员采取全面抓捕措施,同步查封、冻结所有涉案资产,追查资金流向,最大限度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
3. 提升侦办层级,确保案件得到应有重视——恳请贵局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此案从桂溪派出所移交至成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或由贵局直接牵头成立专项专案组,集中专业力量推进案件侦破。
4. 要求办案单位建立与受害人的定期、主动沟通机制,指定专人作为案件联系人,每月向受害者代表书面通报案件进展,对受害者的合理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应,保障受害者的知情权与沟通权。
我们理解警方工作的复杂性,但此案拖延三年,已对无数家庭造成了毁灭性打击。我们恳请市局领导能真正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侦破案件,还我们一个公道。
若此案仍无任何实质性推进,我们将继续通过一切合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向四川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公安部12389举报平台举报
此致
成都谦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全体受害者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