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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及其党组书记、局长张竹在政府采购中故意隐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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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事项与事实

举报人查阅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现,区司法局2023年至2026年期间仅公开了2条政府采购信息。但据第三方招标信息平台显示,该局同期实际开展大量采购活动,包括: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3年11月发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于2023年12月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于2024年1月发布、中标公告于2024年4月发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废标公告于2023年12月发布),以及2026年度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服务采购(2026年3月发布采购意向公告,预算190万元)。上述采购信息均未在区司法局官方网站“政府采购”栏目中公开。

违规行为

该局故意隐瞒上述采购信息,涉嫌规避公开招标、拆分项目、指定供应商或与第三方串通,通过不公开信息来掩盖违法违规采购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关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应当主动公开的规定,以及第二十六条关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的规定,已构成选择性公开、虚假公开,严重侵害公众知情权,妨碍对财政资金的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竹的责任

张竹作为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本应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区司法局“领导分工”信息,局长张竹“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对本机关所有行政行为负有最终领导责任。然而,该局2023年至2026年长达三年间仅公开2条采购信息,与同期实际开展的采购数量严重不符,这种系统性违规绝非个别工作人员疏忽所致。张竹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采购决策、信息公开负有最终领导责任,其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涉嫌默许或纵容选择性公开,甚至可能直接主导或授意了规避公开招标、拆分项目、指定供应商等违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诉求

恳请有关部门对区司法局及其党组书记、局长张竹在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wechat_longscreenshot_2026-04-17_224701_16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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