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是该小区业主,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2.被举报人:宜宾欣蓉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AN9LF37,项目名称:中铁卓越城(TD-A-04-01/03地块)原规划批复容积率:3.0
3.违法事实:中铁卓越城项目三期已竣工并交付,四期今年6月也将交付。开发商宜宾欣蓉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施工后期、竣工前后及交付前,未经任何规划审批、未公示,对小区1栋、6栋至13栋高层进行私自加建、扩建、违建。现状:小区高层住宅全部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均大于规划报建审批面积,存在系统性、整体性超面积建设。核心违规后果:项目实际容积率突破政府批复的3.0规划指标,构成严重超容积率建设,属于对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的恶意突破。上述行为未办理任何规划变更手续、无合法设计变更备案、无重新竣工验收,违法状态持续至今,属于典型的未按规划许可建设、违法建设行为。
4.证据:小区现状4期高层阳台加建部位照片、宜宾临港TD-A-04‑01/03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表公示、项目宣传资料、户型图等佐证材料。
5.违反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43条、第64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11条、第12条、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及按设计规范施工相关条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82条、第86条;《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3条、第15条、第28条、第31条;《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办法》;《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版)》。
6.举报请求:依法对宜宾欣蓉房地产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查清中铁卓越城项目整体超面积、超容积率、私自加建的全部违法事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收入、处以工程造价 5%-10% 罚款;责令开发商全额补缴超容部分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所有规费;对项目暂停竣工验收备案、限制网签预售、暂停后续开发资质升级,依规降级或吊销房地产开发资质;将宜宾欣蓉房地产有限公司列入房地产失信黑名单,实施行业联合惩戒;依法向举报人书面答复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7.呈送单位: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证据清单: 证据1:小区现状4期高层阳台违规加建部位照片1
证据1:小区现状4期高层阳台违规加建部位照片2
证据2:宜宾临港TD-A-04‑01及03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表公示(容积率3.0)
证据3:开发商公众号宣传资料1(强调四房户型实现105%空间效率)
证据3:开发商公众号宣传资料2(142四房户型实体样板间的阳台镂空处已违规现浇,并作为展示进行宣传)
证据4:129四房户型图1(如图所示入户花园与景观阳台之间的部位应是镂空的)
证据4:129四房户型图2
证据4:142四房户型图1(如图所示入户花园与景观阳台之间的部位应是镂空的)
证据4:142四房户型图2
证据5:项目3期7号楼3至31层1号129户型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证据5:项目4期11号楼3至31层1号129户型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证据6:项目总平图(4-9号楼为三期、1-3和10-13号楼为四期)
现在四期还未正式交付(不清楚是否已通过验收),10-13号楼全部四房户型的阳台镂空处都已被宜宾欣蓉房地产有限公司违规现浇(三期也是交付前就已违规现浇,包括之前的二期高层也是相同操作),导致项目实际容积率突破政府批复的3.0规划指标,构成严重超容积率建设,属于对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的恶意突破,请相关部门对其立案调查,查清中铁卓越城项目整体超面积、超容积率、私自加建的全部违法事实,并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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