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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本贴所诉均有相关证据(现场照片,公告照片,与街道办通话录音,12345平台以及麻辣社区中街道办回复等)。
本贴不接受街道办的官话套话以及虚假回复,你们不怕你们丢脸,我怕你们丢南充人民的脸。如本人陈述不实,欢迎你们拿出证据反驳。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
2026年03月28日我通过12345热线,编号NCP2026032801734 反映:有较多居民私自砍伐防护林树木,将公共绿地违规开垦为私人菜地,挖建露天粪池,散发恶臭,滋生蚊虫,长期露天焚烧秸秆、杂物,污染空气,诉求:请承办单位核实详情,尽快恢复防护林生态功能,清理违规菜地、棚户及粪池。
南湖街道办给我了一个很正常,很官方的答复,原文如下:
尊敬的夏先生: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嘉陵迎宾大道绿地悦麓铭邸小区后山防护林被挖的问题已收悉。经南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现回复如下:现高板桥社区已发通告,现由涉事居民自行处理,公告期后社区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清理。感谢您对辖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已于2026年04月03日10时35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情况。南湖街道办
我接受并认可这个回复,并对街道办的这种处理方式和速度,非常满意,但接下来的事,让我发现,他们的回复,不过是在敷衍我的一个手段而已。
街道办所述的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我处理情况。其实是一通并没有打通的电话,我不介意,一点小小的官僚主义,在解决我的问题里面,是可以接受的。
我主动致电了南湖街道办,第一次没找到人,谁没有一点其他事呢?我理解!第二次的通话让我大失所望,经办人员居然对通告的发布方式,内容,一问三不知,我感觉我的善良被欺骗了。一个公开的简单的通告,是不愿,还是不敢告诉我?且电话里态度极不友好,这导致了我的以下投诉以及后续与街道办的通话录音。
2026年04月03日 编号NCP2026040302252(节选)
诉求内容:
街道的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对公示内容及地址完全不知情,该问题是由街道办进行的核查,居然对回复内容都不知道,又如何处理问题。
答复内容:
经南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情况不实,此前高板桥社区已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通告,明确整改时限,但相关整改工作至今未落实到位,我们将督促社区加快推进。
2026年04月14日 编号NCP2026041401155
诉求内容:
自己对此回复中的内容:您反映的情况不实有异议,2026年4月7日15时34分、2026年4月9日15时17分,自己均与南湖街道办有电话联系且有录音,在两次通话过程中,南湖街道办都未明确回复公告发布的截止时间,尤其是2026年4月9日15时17分的通话中,在通话第1分16秒时,南湖街道办公开谎称他们正在后山上,正在联合执法。
答复内容:
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嘉陵南湖街道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经南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我办接到您反映悦麓铭邸小区后山违规种菜问题的投诉后,赓即转交高板桥社区进行核处,并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反馈和答复。对于您反映的街道工作人员在经办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我办已对该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其改进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
重点来了,从这个回复以后,他们就开始傲娇而任性的回复了,不解释不反驳,牛头不对马嘴的答复
我不认可他们的回复,对工作职责内的事一问三不知,电话里撒谎正在联合执法,这怎么看都不是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的问题。
2026年04月17日 编号NCP2026041703194
具体问题如下:1、未核实核心事实,回避核心诉求,未对2026年4月9日通话中,街道办工作人员谎称正在后山联合执法的事实进行核查,未核实后山防护林整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具体原因及明确推进的计划,全程回避本人提出的街道办不作为、虚假回复的核心诉求。2、原回复定性信息错误,且未修正未做出合理解释。街道办此前回复中“您反映的情况不实“的定性,与本人保留的两次通话录音,以及后山整改工作未落实,整改时限,未明确的实际现状,严重矛盾,但该错误定性未被纠正,街道办也未就该矛盾向本人做出任何合理的解释。3、处理结果敷衍,力度不足,未涉及问题本质,本次街道办回复未回应本人再次核实街道办不作为、虚假回复的核心诉求,仅以简单的批评教育敷衍了事,未对虚假回复、不作为、欺骗居民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处理力度严重不足。
诉求:请相关承办单位再次核实处理南湖街道办虚假回复、不作为的问题。
答复内容
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嘉陵南湖街道办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经南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现回复如下:我办接到您反映悦麓铭邸小区后山违规种菜问题的投诉后,赓即转交高板桥社区进行核处,社区近期多次与您进行沟通及反馈相关情况,不存在您所述不作为的情况。
2026年04月28日 编号NCP2026042800329
2、2026年4月3日本人于街道办首次电话沟通时,工作人员对项目公示及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均不知情,该失职行为,导致了本人的后续多轮投诉,本人在多轮投诉中反复追问整改内容、整改时间,街道办至今未给明确答复;3、本次答复中社区近期多次与您进行沟通及反馈相关情况完全不属实,本人投诉对象明确为南湖街道办,聚焦其虚假回复不作为的问题,不属于社区的管辖职责,2026年4月20日高板桥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及微信联系自己,次日线下沟通,全程中本人均反复明确重申投诉主体为南湖街道办,相关问题与社区无关,社区无权处置街道办履职违规的问题。
诉求:请相关承办单位再次核实处理南湖街道办虚假回复、不作为的问题。
答复内容
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嘉陵南湖街道办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经南湖街道办事处调查后,现回复如下:我办接到您反映悦麓铭邸小区后山违规种菜问题的投诉后,赓即转交高板桥社区进行核处,社区近期多次与您进行沟通及反馈相关情况,不存在您所述不作为的情况。
最后这个,2026年04月28日 编号NCP2026042800329我还没想好怎么回复,他们不解释,不反驳,回答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我该如何回复嘉陵区南湖街道办这个傲娇而任性的回复,垦请万能的网友支支招
闲的空的好奇的,可以点我头像,去看看其他我发的关于南湖街道办的帖子,接受不同意见,欢迎友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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