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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丁万金案开庭后11个月仍未出结果,笔者就此案的处理请求恳谈南溪区法检两长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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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大代表丁万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已于2025年6月24日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至今11个月仍未判决。
根据笔者持续近两年来对本案的关注了解,多次长时间访谈丁万金和他的辩护律师谭成机,走访了多位丁万金的关联人士,特别是笔者还全程旁听了公开开庭的丁万金案审理,根据笔者多年的政法工作和法律从业经验,站在公正的立场,笔者确信本案指控丁万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严重背离基本事实的,是典型的冤案。

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2014年,宜宾市南溪区国有企业江峰公司获得长江沿岸沙嘴砂石采点开采权,需要雇请人工开采。江峰公司遂与陈明、丁万金等人成立的明康公司签订《沙嘴劳务承包合同》,由明康公司提供劳务开采砂石,江峰公司按照砂石方量支付明康公司劳务费。由于江峰公司需要场地堆放砂石,与江南镇自由村一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5年,并且支付了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复耕保证金。明康公司按照江峰公司现场人员的指挥将砂石堆放在江峰公司租赁的土地上。

2015年2月2日,经江峰公司和明康公司双方确认,共计采砂172万吨。但江峰公司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明康公司劳务费,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由明康公司对所采砂石进行加工并销售,获取部分砂石款作为劳务费。协议签订后,明康公司即着手购买加工设备、架设高压线路等工作。还未开始加工,江峰公司通知明康公司,上面有政策,因环保问题,不允许在长江岸边的砂石堆放场地加工,必须转运到政府指定地点。在等待期间,2017年9月16日,明康公司的4名实际股东陈明、丁万金、康俊林、钟海瑞,经过协商,签订了《明康公司砂石承包销售合同》,由陈明一人负责砂石经营,丁万金、康俊林、钟海瑞3名股东退出明康公司,不再参与砂石经营。

2017年9月19日,明康公司唯一股东陈明与江峰公司再次签订《补充协议》,足以证明涉案土地上的砂石与明康公司已退股的原股东丁万金无关。

2018年初,陈明在转运砂石至政府指定地点时,当地村民说陈明挖到了他们的砂石,索要巨额赔偿3000万元未果,就阻拦砂石转运,该事件虽经当地派出所、镇政府、区公安特警出面,仍然无法解决,导致部分砂石遗留在该案涉土地上,至今无法运走。

2018年12月11日,陈明及明康公司再次与江峰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约定此前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2023年6月30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以陈明、丁万金私自与当地村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为由,对陈明、丁万金立案侦查。2023年9月22日移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指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24年9月18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明、丁万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南溪区人民法院审判。

该案在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前述江峰公司与江南镇自由村一社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以及江峰公司支付土地租金、青苗补偿费用的转账记录,明确指出丁万金不是土地承租人,也不是土地使用人,公安机关指控的犯罪主体错误,但检察院主观臆断,将丁万金强行起诉到法院。

以上事实,都有书面证据证实,清清楚楚。堆放砂石的土地是江峰公司租赁的,也是江峰公司使用的。明康公司根本没有租赁和使用土地,砂石堆放在该土地上的行为与明康公司无关。砂石未运走,是陈明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引起;该纠纷发生在2018年初,丁万金在2017年9月16日就已经退出砂石经营了。造成砂石占用农用地的结果,与丁万金何干?

笔者个人认为,审理丁万金案这样一个案情并不复杂,全部事实都已经查清,没有任何疑点和盲点的案子,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法律水平,仅凭简单的法律逻辑和朴素的良知,都很容易得出丁万金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目前丁万金案的所有证据早已证明了丁万金是无罪的,按法律规定,对于这样的案子,可以由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也可以由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但,庭审过去11个月了,至今丁万金既没等到法院无罪判决,也没等到检察院撤回起诉,正义还在姗姗来迟的路上。

基于此,笔者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力,以及自媒体必须多信息源了解情况的从业规范,为深入了解丁万金案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情况,笔者于5月10日下午先后向南溪区人民法院院长黎平、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静的手机发出“恳谈信”,请求向南溪法检两长深入了解她们对丁万金案的看法,以及丁万金案这样一个典型的无罪案例何以一步步拖到今天的内幕,但让人遗憾的是,从笔者发出“恳谈信”直到发稿,一周过去了笔者仍未获得两位领导任何回应。

笔者认为,在司法越发透明公开的今天,媒体和司法机关追求的究极目标其实是一致的,都是探寻事实与真相,弘扬法治与正义。但对于一些明显违背常理,极可能有权力不法干预的冤假错案来说,媒体把案件置于聚光灯监督下,让权力不能去负面干预司法,让案件避免“暗箱操作”,使更高的权力迫于压力去正面规范监督司法,这也是公平正义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司法工作与媒体舆论本来就应当良性互动,对于丁万金案这样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并且早已公开开过庭,不牵涉国家和政治机密,不牵涉未成年人隐私,不牵涉性隐私的案件来说,作为案件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直面媒体的客观发声和公正监督,正面回应公众对案件办理情况的合理质疑,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而是体现了公正司法的底气。

然而,南溪区法检两长面对公众质疑,最终选择了不予回应。不管办案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回应,丁万金案目前“无罪从拖”是客观事实,我们希望南溪区人民法院切不可在最后一道防线中失守,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排除强权干预,尽快依法判决丁万金无罪。

丁万金的清白,必须到来。笔者将持续跟进,直至亲眼见证这一刻的到来!

作者:李飞(资深法律人、法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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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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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5 03: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领导也许认为不值得回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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