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前锋区委张书记、尹区长、观塘镇党委书记、镇长:
您们好!
我是前锋区观塘镇双碑村1组村民,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实名举报本村1组一处坝子存在非法露天堆放垃圾、违规牟利的严重乱象,恳请各位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从严查处。
该坝子现已涉嫌沦为无任何合规手续的非法垃圾露天堆放点,建筑垃圾与塑料、包装袋等白色生活垃圾混合堆积,大量垃圾长期露天裸露、杂乱成堆,现场环境极度恶劣。该非法堆放点紧邻镇中心小学、敬老院,属于人口密集、敏感重点区域:当前气温逐步升高,堆积垃圾持续散发刺鼻异味,极易滋生蚊虫、细菌、病毒等有害生物,直接威胁在校师生、敬老院老年群体及周边全体村民的身体健康;每逢阴雨天气,垃圾中的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随雨水冲刷下渗,将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饮用水源,对辖区群众饮水安全、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埋下极大的公共卫生与环境安全隐患。
我们始终全力支持并配合地方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等各项发展工作,但坚决反对以牺牲群众生命健康、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违规违法行为。经持续观察,此处垃圾堆放系有组织、有预谋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专人长期值守,向前来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车辆违规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50元/车、90元/车不等;近20天来,每日前来倾倒垃圾的车辆不少于50辆,相关人员每日非法获利高达4500元以上。该行为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更涉嫌非法经营,性质极其恶劣。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必须由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经环保及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审批备案、拥有标准化封闭处置场地和无害化处理设备的正规企业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垃圾弃置场、违规收纳处置垃圾。
而该非法垃圾堆放点,无任何合规封闭堆放场地,不知是否办理环保审批、经营许可、垃圾处置备案等任何合法手续?但现在确实无配备任何垃圾防渗、除臭、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标准化封闭厂房,完全属于私自违规囤放垃圾,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处置等多项法律法规。
为守护周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辖区生态环境,杜绝环境污染隐患持续扩大、危害加剧,现正式向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如实举报此事。
恳请区委、政府领导牵头督办,尽快安排执法、环保、环卫等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取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该非法垃圾堆放点,全面清运处置积存垃圾,从严查处相关违规责任人及非法牟利团伙,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彻底根除此类环境违法乱象,还周边村民、学校师生、敬老院老人一个干净、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以上举报内容完全属实,有现场照片为证,欢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场取证。
此致
敬礼!
举报人:观塘镇双碑村1组村民
2026年5月17日
符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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