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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成年应援明星商业炒作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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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网络上流传出利用未成年应援炒作明星个人商业IP事件,歌手刀郎是从事商业演出、发行专辑的文娱明星,其作品整体风格偏成人化,代表作包括《大眼睛》《冲动的惩罚》《罗刹海市》《情人》《南门》等,本身就不适合向未成年人推广。文化馆作为公益文化阵地,为其设立专属常设展厅并组织幼儿参观、宣讲个人事迹,即便展厅内未展示上述歌曲相关内容,也属于利用公共资源为商业明星宣传,极易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助长泛娱乐化风气,违背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及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要求,该歌手宣传应援方式和内容做法多有不当。请当地政府领导三思并针对此次组织幼儿园小朋友应援炒作事件酌情回复处理方式,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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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也多次利用未成年应援炒作演唱会(小朋友在重庆第一眼媒体唱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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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重庆外场唱重点描述风尘青楼场所的豆蔻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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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四川观察媒体多次出境唱成人低俗歌曲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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