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34|评论: 0

[四川群众呼声] 基层治理·乱象⑧|塘汛:没生效转身就执行,街道梁某某“装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5-31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道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业主发出的愤怒质问。然而,这句直击要害的追问,在塘汛街道面前,似乎成了一阵“耳旁风”。
       近月来,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业委会换届过程中爆出严重违规操作。换届小组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未完成法定公示的前提下,擅自修改作为小区自治“根本大法”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将这份毫无法律效力的修订草案,直接套用到第二届业委会选举办法和候选人资格审核中。
        这不是流程瑕疵,这是对《民法典》的公然践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双重过半数同意。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样明确,此类核心文件的修改,必须严格履行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依法公示等法定程序。
       法定的,他们绕开了;不该用的,他们强推了。
       更令人震惊的是,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白纸黑字写明的“业委会委员年龄须在65岁以下”条款,被人为刻意删除。随后公示的候选人名单中,3名超龄人员赫然在列,其中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已高达71岁。业主们一眼看穿:这是赤裸裸的“量身定制”。而当业主提出异议时,得到的答复竟是“街道同意”。
       “街道同意”四个字,就能让违法变成合法?就能让未生效的草案提前“转正”?
       如果这只是程序上的“抢跑”,那《管理规约(修订草案)》第三条的内容,则直接触碰了业主权益的底线。该条款赫然写道:“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发建设单位没有销售的物业,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共有部分应纳入统一管理。”——这是典型的“卖主求荣”条款。小区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受法律严格保护,第一届业委会及相关人员擅自修订,将业主共有权益拱手让给开发商,本质上是对业主财产权的公然侵犯。
       然而,最让业主感到绝望的,不是违规本身,而是监管者的“集体失明”。
       塘汛街道办事处在公开回复中,一边承认“修订后的最终文本未生效实施”,一边却默许换届工作按这份“未生效”的修订草案执行。业主多次实名举报、发帖,塘汛街道竟公开宣称:这个小区业委会换届各关键环节流程依法依规开展。
       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看出的问题,塘汛街道看不出?
       是看不出,还是不想看出?是能力不足,还是利益捆绑?
       而在此次事件中,作为滨湖社区“包村干部”、塘汛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的梁小龙,其表现堪称“教科书式”的失职。作为街道“二把手”,又定点包联滨湖社区,梁小龙对辖区内如此严重的违规换届问题,不管不问、不监督、不纠偏、不回应,全程处于“装睡”状态。业主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违规的操作得不到制止,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梁小龙的“不作为”,本质上就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与“纵容”。
      更令人担忧的是,据知情人透露,十八大以来,梁小龙长期接受下属宴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一名基层领导干部,一边在履职上消极懈怠、放任乱象,一边在纪律上放松要求、触碰红线——守不住履职的底线,也守不住廉洁的红线,这样的干部,如何管好一方辖区?如何服务一方群众?
      基层治理的“溃点”往往不在制度,而在执行;不在法条,而在干部。博雅海润广场小区的换届乱象,表面上看是程序违规、文件篡改、权益受损,实质上是基层治理中的“权力任性”与“监管真空”的集中暴露。当换届小组敢于跳过业主大会直接改“根本大法”,当“未生效的草案”被堂而皇之地作为执行依据,当业主的实名举报被视若无物,当包村干部对一切乱象“闭眼过关”——这不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这是基层治理责任的彻底坍塌。
基层社区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业委会换届更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法律法规不是摆设,公序良俗不是儿戏,基层干部的职责更不是“挂名”。如果连小区自治的基本规则都可以被随意篡改,连业主的法定权利都可以被肆意践踏,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干部干什么?
        在此,我们呼吁上级纪检、住建、街道主管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 彻查本次业委会换届全部流程,依法认定换届结果效力,废止违规修订的自治文件,纠正损害业主权益的不当条款;
  • 对塘汛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虚假答复、包庇违规的行为严肃追责;
  • 重点核查包村干部梁小龙不作为、监管失责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 还全体小区业主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居住环境,重塑基层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法律不是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干部不是稻草人,想怎么站就怎么站。 塘汛街道和梁小龙同志,该醒醒了。


        【附】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违法强行推进换届相关链接     

        基层治理·乱象①|塘汛:三级五组织为何管不住一个博雅业委会主任?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657-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②|塘汛:出卖业主共有产权?博雅海润广场业委会到底是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806-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③|塘汛:博雅海润小区“三无公示”侮辱了谁的智商?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94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④|塘汛:一个业委会就让小区治理“缴械投降”?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5124-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⑤|塘汛滨湖社区“带病提拔”的负责人放任业委会违法换届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850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⑥|塘汛:张某在博雅海润小区换届中全程“放水”护航违法选举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894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⑦|塘汛:博雅海润广场业委会换届乱象丛生,李某履职失范引质疑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9571-1-1.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