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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新舆情] 小区业委会换届步步违规,塘汛街道一直在“装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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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1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投诉的不是流程瑕疵,而是一场基层权力对法律的公开围剿;我们举报的不是工作失误,而是一名“包村领导”长达数月对业主权利的麻木与践踏。
一、 违法事实:未生效的“废纸”成了换届“圣旨”
近月来,博雅·海润广场小区换届小组公然藐视国法,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未完成法定公示的前提下,私自篡改小区自治的“根本大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更荒谬的是,他们竟将这份毫无法律效力的修订草案,直接作为第二届业委会选举的核心依据。
这不是工作疏忽,这是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公开挑衅!
法律明确要求,此类重大事项必须经“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和“双过半”同意。而换届小组绕开了所有法定程序,让一份草案提前“转正”。试问:如果法律可以如此随意践踏,那业主的基本权利何在?
二、 量身定制:为“71岁老主任”扫清障碍
原议事规则明确写着“业委会委员年龄须在65岁以下”,这一条款在本次修改中被刻意、精准删除。随后,候选人名单中立即出现3名超龄人员,其中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已达71岁高龄。
业主质疑这是“量身定制”,得到的答复竟是“街道同意”。我们想问:
“街道同意”四个字,比《民法典》大吗?一个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口头答复,能凌驾于小区自治公约之上吗?
这是赤裸裸的权力寻租,是少数人操控换届的把戏!
三、 出卖主权:条款明目张胆损害全体业主利益
比程序违法更恶劣的是内容违法。在《管理规约(修订草案)》第三条中,赫然写着:“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发建设单位没有销售的物业,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共有部分应纳入统一管理。”
这是典型的“卖主求荣”条款!
根据《民法典》,小区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人无权擅自划拨。第一届业委会及相关人员如此明目张胆地将业主共有权益拱手送给开发商,本质上是对全体业主财产权的集体背叛。这样的条款,居然也能出现在“修订草案”中,并试图蒙混过关,其心可诛!
四、 官官相护:监管者“集体失明”,街道自扇耳光
如果说业委会的违规让人愤怒,那么塘汛街道的包庇则让人绝望。
塘汛街道在公开回复中,一边亲口承认“修订后的最终文本未生效实施”,一边却默许整个换届工作按这份无效草案执行。业主多次实名举报,街道竟公然撒谎称“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开展”。
一个连三岁小孩都能看出的违法事实,塘汛街道看不出来?
是看不出,还是不想看出?是业务能力为零,还是与违规者存在利益捆绑?这种“睁眼瞎”式的监管,比违规本身更可怕——它让违法者有了“护身符”,让守法者投诉无门。
五、 直指核心:包村干部梁小龙的“装睡”与“失守”
此次事件中,作为滨湖社区“包村干部”、塘汛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的梁小龙,其表现堪称基层干部失职的“反面典型”。
作为街道“二把手”,定点包联滨湖社区,梁小龙对辖区内如此严重的违法换届问题,全程不问、不督、不查、不纠。业主找不到人、举报无回应、诉求被当空气。他的“不作为”,本质上就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与“纵容”。
更严重的是,据知情人反映:十八大以来,梁小龙长期接受下属宴请,廉洁纪律形同虚设。一个干部,一边在履职上消极懈怠、放任乱象,一边在纪律上触碰红线——守不住履职的底线,也守不住廉洁的红线。这样的“双失守”干部,如何配得上“人民公仆”四个字?
六、 我们的愤怒与诉求
基层治理的“溃点”,不在制度,而在执行;不在法条,而在干部。当“未生效的草案”被强推执行,当业主的实名举报被视若无物,当包村干部对乱象“闭眼过关”——这不是个别失误,这是基层治理责任的彻底崩塌!
法律不是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干部不是稻草人,想怎么站就怎么站。
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部门立即介入,以雷霆手段回应以下诉求:
  • 立即叫停本次违法换届,宣布所有基于未生效草案的选举行为无效;
  • 废止违规修订的三大自治文件,恢复合法版本,重新依法启动换届程序;
  • 彻查“71岁参选”背后的利益链条,查清是谁在“量身定制”、为何删除年龄限制;
  • 对塘汛街道相关人员的虚假答复、包庇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 重点立案审查包村干部梁小龙:查其在本次事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其十八大以来长期接受下属宴请的违纪事实,依规依纪从重处理;
  • 向全体业主公开调查结果,还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居住环境。

法律法规不是儿戏,群众利益不容践踏。我们保留向更高层级、以及向媒体实名曝光的权利。如果基层无法自我纠错,我们不介意让阳光照进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投诉人: 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滨湖社区博雅·海润广场小区业主
日期: 2026年5月31日

详细见链接:
基层治理·乱象①|塘汛:三级五组织为何管不住一个博雅业委会主任?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657-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②|塘汛:出卖业主共有产权?博雅海润广场业委会到底是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806-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③|塘汛:博雅海润小区“三无公示”侮辱了谁的智商?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494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④|塘汛:一个业委会就让小区治理“缴械投降”?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5124-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⑤|塘汛滨湖社区“带病提拔”的负责人放任业委会违法换届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850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⑥|塘汛:张某在博雅海润小区换届中全程“放水”护航违法选举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8949-1-1.html


基层治理·乱象⑦|塘汛:博雅海润广场业委会换届乱象丛生,李某履职失范引质疑 https://www.mala.cn/thread-168595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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