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内民破字第8号内江制药厂破产清算案对2026-07-22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政务信箱答复的再次情况反映致: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反映单位:四川银鼎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052151847N委托代理人:彭中开,联系电话:13981055888我司针对(2003)内民破字第8号四川省内江制药厂破产清算案,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7月22日“甜城连心桥·书记市长网上政务信箱”书面答复持有重大异议。该答复存在事实混淆、证据视而不见、法律适用片面、刻意回避核心重大财产收入和处置权利非法决议事实等多项问题。需要重点澄清:我司2014年10月邮寄送达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打包受让债权包含内江制药厂42笔主债权以及方向光电9笔担保债权,属于同一打包资产包项下、债务人/担保人关联的整套债权,是同一份通知文件,并非方向光电破产重整案件单独材料,不能割裂拆分为两个案件材料,任意权利主张变更依法都会提供全部材料并申请。所有向法院的请求主体变更均包含在42笔全部债权之中。结合2014年、2017年和2026年3月等EMS妥投凭证、2024年当面协商记录、公安侦查材料、破产法律规定,2026年8月19日已再次祥细向内江市书记市长信箱留言反应。如内江市仍然不重事实维权无果,在2026年7月22日首次正式答复半年有效期内,我们除媒体爆光内江市相关单位的违法行径外,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监督和提级异地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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