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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行政庭法官:
您们好!
本人吕建春,系吕建春诉蓬安县人民政府、蓬安县民政局行政复议纠纷行政一审案件原告,本案已于2026年6月3日完成线上立案、审核通过。
本人持有听力二级残疾证,听觉障碍严重,无法听清座机电话通话内容;此前法院座机致电通知案件事宜,因听力限制没能获知通话内容,无法通过语音电话对接缴费、举证、开庭排期等办案事项。座机号码无法收发短信,导致沟通渠道受阻,担心错过案件通知、耽误诉讼流程。
在此诚恳提出两点诉求:
1.恳请法院提供可接收短信的工作人员手机号,后续诉讼费缴纳、举证期限、文书送达、开庭时间、材料补正等全部事项,以手机短信文字形式告知;若不便提供私人微信,也希望开通文字线上沟通渠道(小程序案件空间留言优先回复);
2.若短信联络不便,请求所有正式文书采用邮政邮寄纸质件送达,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永新街8号(湖南郴州杀猪粉店铺代收);尽量减少座机电话致电联系,体谅听力残疾的沟通难处。
另本人无务工能力、长期依靠低保生活,经济条件困难,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同步申请全额免交本案50元案件受理费,后续将上传残疾证、低保证明佐证材料,积极配合法院全部办案流程,按时完成举证、应诉各项工作。
盼法院予以体谅批复,告知文字联络方式,万分感谢理解与关照!
发帖人:吕建春
联系手机号:18664046640
日期:2026年6月8日
案件信息:行政一审案件,原告吕建春,被告蓬安县人民政府、蓬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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