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份“委托书”引发的风波,在宜宾正从事实争议转向对官方答复公信力的拷问2026年6月17日,宜宾市民政局就“罗正大事件”作出最新回应,拒绝为先前在四川省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呼声”上的官方回复进行真实性盖章确认。
这一决定,将一份2023年的旧帖与一场正在进行的诉讼再次拉回公众视野,也引发了当事人对公权力回复严谨性的强烈质疑。
索要“盖章”确认遭拒 2026年6月15日,七旬老人罗正大因与伪造其委托书的所谓“娘家侄孙”张翔正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需要证据材料,便前往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又名宜宾市康复医院) 及其主管部门宜宾市民政局,希望相关单位对2023年11月27日在“群众呼声”平台上的回复截图进行盖章确认,以作为法庭证据。
据罗正大反映,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侯主任起初热情接待,告知其次日可找当时的经办人张婷开具情况说明。然而,6月16日当罗正大如约前往时,却遭到张婷拒绝,理由是该院法律顾问认为“没必要”,罗正大可以自己截图给法院。罗正大当即反驳:“我就是打印这张截图出来,请你们对其真实性进行确认,这怎么没必要?” 沟通无果后,罗正大转而向宜宾市民政局投诉。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与负责信息宣传的负责人接待后表示,待联系第四人民医院后再作回复。6月17日,民政局最终电话告知罗正大:第四人民医院意见为不盖章确认真实性。 两份文件现“天壤之别” 罗正大的愤怒并非无缘无故。尽管医院拒绝为官方回复盖章,但罗正大及其律师有一份宜宾市康复医院(即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宜宾市康复医院出诊罗正大的情况说明》。 这份内部情况说明与2023年11月27日宜宾市民政局代该院在“群众呼声”平台上对罗正大网帖的公开回复,在内容上存在显著逻辑差异。
关键人物被“隐身” 在2023年11月27日宜宾市民政局代表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宜宾市康复医院)的官方公开回复中,对于出诊报警的起因,宜宾市民政局表述为“接疑似患者罗正大女儿的电话”。 然而,在宜宾市康复医院的内部情况说明中,出诊缘由明确记载:2023年11月1日,文星社区工作人员申元月来电咨询,称“家里要打人,精神不正常”,并“代家属咨询” 。 罗正大指出,正是申元月的这通电话,启动了后续的“猎捕”程序。但官方的公开回复却将拨打第一通电话的社区负责人申元月完全隐去,只字不提。 “社区做的风险评估建议书我一直没拿到说法,现在连他们打的第一通电话都不敢认,这里面到底在隐瞒什么?”罗正大质疑道。 细节描述的“减法” 内部情况说明详细记录了出诊过程:医生与罗正大沟通时,罗正大“对答切题”,仅因股权纠纷情绪激动;民警及张翔介入后询诊中断;且家属称罗正大“无精神病史,未曾到四医院就诊”。而在官方回复中,这些能证明罗正大精神正常的细节被大幅简化,重点仅强调其“情绪激动”和“不属于强制入院”。 老人的追问:为何出尔反尔? 罗正大认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其内部存档的情况说明显然比给网民的回复更接近事实。但作为主管单位的宜宾市民政局,却在公开答复中选择了“过滤”信息。
“我一直在追查除了张翔伪造签名外,还有哪些幕后黑手想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申元月就是关键一环。”罗正大表示,他已三次前往文星社区要求说法,而民政局的回复却试图将此关键人物抹去,民政局是在“保护谁”? 笔者认为,对于为何内部文件与公开回复存在差异,以及为何拒绝为其当初公开回复的真实性进行签章确认,宜宾市民政局及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必要给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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